2011年11月17日上午,我所刘楠律师乘坐15路公交车上班途中,坐在他前面的一位老太太心脏病突发晕倒在车内,刘楠律师没有多想协同公交车司机一起将老太太送往附近的医院并及时联系到了老太太的家人,由于抢救及时老太太没有大碍,刘楠律师得知老太太平安后也默默地离开了医院。
此事得到了陕西电视台的重视并与老太太的家人找到了刘楠律师和公交车司机,并在当日新闻栏目里报道了此事,老人对他们伸出援助之手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刘楠律师能够挺身而出救助一名不相识的老太太,他的作风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我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部分律师参加省律协组织的“土地一级开发法律事务理论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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