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民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次规划范围为北至陇海铁路,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老城干渠。规划面积为22.52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近期2022-2025年,远期至2035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采取本公示指定的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相关政府、环保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