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产量___利润____税金___.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