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人员协会] 公务员的薪酬调整是每年考虑调整一次的。根据既定的每年公务员薪酬调整的机制,在决定薪酬调整幅度时,政府会考虑下列因素:由独立进行的私营机构薪酬趋势调查得出的薪酬趋势净指标、经济状况、生活费用的变动、政府的财政状况、职方的薪酬调整要求和公务员士气。
自1974年起,私营机构薪酬趋势调查按年进行,反映私营机构内当年的薪酬走势。调查根据私营机构内不同薪金级别的薪酬水平,由上一年的4月2日至当年的4月1日止的变动,计算出薪酬趋势总指标。当局自薪酬趋势总指标(该总指标已把年终奖金等其他酬金计算在内)中,扣除公务员的递增薪额的薪酬开支,从而得出薪酬趋势净指标。薪酬趋势调查的结果须经薪酬趋势调查委员会确认。
该委员会现时由一名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委员出任主席,成员包括来自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纪律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公务及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咨询委员会联合秘书处、各中央评议会职方及当局代表。
政府于2003年2月25日公布在现行机制的基础上,制定一个更完备的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该机制包括:用以比较公务员的薪酬水平和私营机构员工的薪酬水平而定期进行的薪酬水平调查、根据改良的调查方法按年进行的薪酬趋势调查,以及一个可以向上和向下调整薪酬的有效方法。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2007年3月13日通过经改良的薪酬趋势调查方法,这个经改良的调查方法是经过多个月与员方代表广泛磋商后所得出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