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助对象:申请人需符合下列条件:
3. 学业、操行成绩均达七十分以上,家境清寒且未领其他奖助学金并无不良纪录者。
※请同学注意各奖学金的排他性。
二、名额与金额:每年共计10名:会计学系5名、财务金融学系2名、工商管理学系、国际企业学系、资讯管理学系各1名。每名新台币5万元整。
三、申请时间:112年2月23日起至3月20日止。
四、缴交证件:申请人应向本院各系提出下列申请文件:
1.专用申请书(请至本校学生事务处\生活辅导组\奖助学金\常用表单下载)。
3.全户前一年度国税局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或免缴税证明。
5.前一学年成绩单及奖惩纪录证明各1份。
6.导师之推荐信1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