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014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修改《学费援助、膳食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发放规章》第五条及第八条。
第33/2014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在澳门管理学院开设设施管理专业文凭课程。
第34/2014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在澳门管理学院开设会计专业文凭课程。
第35/2014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在澳门管理学院开设工商管理专业文凭课程。
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
第15/2014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订定海事及水务局福利会饭堂工作人员的特别办公时间。
委任行政法务司司长临时代理行政长官的职务。
第10/2014号行政命令:
将行政长官在“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事务范围内的执行权限授予运输工务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