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法规将外国人获取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的流程合并,显著地简化了移民流程。关于斯洛文尼亚非居民工作及就业的新法律允许外国人在进入斯洛文尼亚境内前便可获得居留及工作许可证。
想要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监管下便获取居留许可证,必须要在斯洛文尼亚注册商业,之后创始人可在自家公司任职董事。
要获取居留及工作许可证需要得到就业服务局的同意。为了获得有利的结果,企业家需要满足移民法的其中一项要求以证明其公司活动的重要性。只有在没有逾期税务负债的情况下,才能批准申请。
每家公司的董事只有一个名额,能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监管下获取斯洛文尼亚的居留及工作许可证。其他的外国人需要从劳务交流部获取确认书,证明在斯洛文尼亚的公司没有其他合适的斯洛文尼亚国籍候选人可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