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黎镇3人私自露天焚烧甘蔗叶被立案处罚!|执法组|渠黎镇|秸秆|陇村_手机网易网

渠黎镇3人私自露天焚烧甘蔗叶被立案处罚!

12月26日,渠黎镇禁烧执法组在巡查中,发现渠黎镇蕾陇村凌某某、黄某某在秸秆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执法人员当即制止上诉人员焚烧秸秆的行为,并扑灭火点。同时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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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黎镇蕾陇村凌某某在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面积约1.88亩,拟处罚900元。

渠黎镇蕾陇村贯岜屯黄某某在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面积约3.5亩,拟处罚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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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黎镇蕾陇村贯岜屯黄某某在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面积约3.5亩,拟处罚1500元。

12月27日,渠黎镇禁烧执法组在蕾陇村贯岜屯发现火点,执法组立即到焚烧秸秆地块现场确认,发现渠黎镇蕾陇村梁某某正在秸秆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执法人员当即制止梁某某焚烧秸秆的行为,并扑灭火点。并进行拍照取证、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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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黎镇蕾陇村梁某某在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面积约0.2亩,拟处罚500元。

渠黎镇禁烧执法组对凌某某等3人从法律法规、环境污染等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提高他们对露天焚烧秸秆危害的认识,该3位村民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承诺遵纪守法,不再焚烧秸秆,保证响应配合政府蔗叶离田政策。渠黎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予以警告。自开展禁烧秸秆工作以来,渠黎镇扎实做好各项相关工作,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广大村民请勿以身触法!

责任编辑:甘金莲_CZ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