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管委会:
经2023年县产业帮扶专项工作组第二次联席会议研究决定,2023年继续按《奉新县农业农村局 奉新县财政局 奉新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奉新县2021年农村“三类人群”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奖补政策〉和〈奉新县2021年带动农村“三类人群”参与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政策〉的通知》(奉农字〔2021〕68号)及《关于奉新县2021年农村“三类人群”发展特色种养业和带动农村“三类人群”参与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政策的补充通知》(奉农字〔2022〕1号)精神,对农村“三类人群”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和带动农村“三类人群”参与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奖补,请你们迅速组织本辖区内农村“三类人群”和相关带动主体申报2023年下半年特色种养业产业奖补(农村三类人群: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三类人群”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奖补申报
(一)申报对象
“三类人群”自行发展或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发展农业特色种养业,自己直接参与生产经营的,可申报产业奖补;通过财政专项资金量化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分红、自身不参与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能申报产业奖补。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在致贫风险消除后的下一个奖补周期不能再申报产业奖补。符合产业奖补申报条件的“三类人群”在种植各类特色作物(水稻、毛竹、林木除外)过程中、水面养殖过程中及其它养殖品类出栏后,按程序组织申报奖补。
(二)申报统计的时间范围及数量
2023年下半年特色种养业产业奖补申报统计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10月31日。对于一年生或一年多熟作物,申报奖补数量为农村“三类人群”本期实际种植数;对于跨年生作物,申报奖补数量为农村“三类人群”本期实际收获数,未收获的放在下年度统计申报(2023年下半年种植的油菜本次不申报);对于多年生作物,为农村“三类人群”本期实际新开发种植的数量;申报猪、牛、羊、鸡、鸭等奖补数量为本期农村“三类人群”实际出售数;申报水面养殖奖补数量为农村“三类人群”本期经营的水面面积(上半年已申报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奖补申报起点及标准
1.水果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三类人群”新建猕猴桃、柑桔、梨园、桃园、葡萄、草莓、西甜瓜等多年生或一年生果园一亩以上均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猕猴桃园、葡萄园、火龙果园一次性奖补3000元/亩;柑桔、梨、桃类、板栗和桑葚园一次性奖补2000元/亩;草莓园奖补1000元/亩﹒年;西甜瓜类奖补200元/亩﹒年。
2.蔬菜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三类人群”年内种植大棚或露地无公害蔬菜一亩以上(含复种)均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大棚蔬菜奖补600元/亩﹒年;露地蔬菜奖补200元/亩﹒年。
3.茶叶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三类人群”新建茶园一亩以上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一次性奖补1000元/亩。
4.中药材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三类人群”种植多年生或单季种植一年生药材一亩以上均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多年生药材一次性奖补1500元/亩;一年生药材奖补300元/亩。百合、莲子参照多年生药材按1500元/亩进行一次性奖补;皇菊、黄蜀葵参照一年生药材按300元/亩奖补。
5.油菜、花生、芝麻、棉花、大豆等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三类人群”单季种植油菜、花生、芝麻、棉花、大豆等一亩以上均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油菜、芝麻奖补80元/亩;花生奖补100元/亩;红薯奖补40元/亩;甜玉米奖补100元/亩;甘蔗奖补200元/亩;棉花奖补160元/亩;大豆奖补130元/亩。
6.食用菌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三类人群”单季种植食用菌1000袋或120平方米以上均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1元/袋。
7.油茶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三类人群”新开发种植油茶一亩以上且符合相关项目要求的,除给予中央项目资金500元/亩的补助外,再增加奖补50元/亩,共计一次性奖补550元/亩。
8.苗木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三类人群”种植苗木一亩以上的,一年生造林苗木按200元/亩﹒年的标准进行奖补;多年生苗木按1500元/亩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
9.水面养殖奖补。符合条件的“三类人群”养殖水面达一亩以上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400元/亩﹒年(龙虾和石斑蛙亦按400元/亩﹒年标准进行奖补)。
10.畜禽养殖奖补。符合条件的“三类人群”养殖畜禽1头或50(羽、只)以上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羊150元/头,牛1000元/头,生猪400元/头,猪崽100元/头,蜜蜂40元/箱,鸡、鸭、鹅、兔等50羽(只)以上,每只补10元。
本清单未明确的种养产业类型可先行申报种类数量,具体奖补标准和金额由县级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市场调查后确定和最终核定。
到户产业奖补实行总量控制、补助封顶,每户奖补资金年度金额不超过6000元。
(四)奖补资金申报流程
1.提出奖补申请。村两委干部或驻村干部指导帮助“三类人群”提出产业奖补申报申请,如实填写《奉新县“三类人群”特色种养产业奖补申请表》,并由“三类人群”签署真实性承诺。
2.由下而上审核上报。《“三类人群”特色种养产业奖补申请表》经村支部书记或驻村第一书记签署意见后上报行政村审核;行政村审核后汇总上报所在乡镇;所在乡镇组织初审,初审通过后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抽样核查确认。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组织人员对各地申请情况进行抽样核查,抽样核查结果反馈修改后审核确认。
4.奖补资金兑现到位。将联合审核确认的奖补申请汇总表交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县财政局核拨奖补资金至县农业农村局,再由县农业农村局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三类人群” 社保一卡通账户。
(五)其它相关要求
1.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18位)一定要与省大数据平台信息一致(申报人不是户主的,请备注与户主关系)且要签真实性承诺。同时因已全面使用社保一卡通系统发放,故申报人社保卡务必处于激活状态,且必需填写联系电话。
2.村支部书记或驻村第一书记须对上报的奖补材料亲自把关并签字认可,不能代签。
3.各村在申报养殖产业奖补时,要同时填报本村《养殖产业情况调查表》,由村支部书记或第一书记签字报乡镇汇总后,由乡镇报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养殖产业奖补的要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4.为加快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请各地务必于2023年11月2日前将下半年产业奖补申报的相关材料(签字盖章的申请表、汇总表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电子表)报县农业农村局经作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范婷婷,电话:18720673428,邮箱:fxwj997@163.com。
二、带动农村“三类人群”参与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奖补申报
(一)奖补对象
带动农村“三类人群”发展特色种养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产业奖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是已纳入省大数据平台监测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创业致富带头人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近五年内本农业经营主体未获得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支持。获得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支持的在五年内不得申报奖补,自第六年起可以申报(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下达文件为依据判定其是否获得过支持,以资金下达当年为第一年计算五年期)。
(二)申报统计的时间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产业奖补的周期为:每年申报一次。本次申报统计时间范围为2022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三)奖补内容及标准
1.农村“三类人群”以自身的资产资源资金入股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委托其发展产业,该新型扶贫经营主体可申报产业奖补,奖补标准为:给入股或委托户分红总额的50%。
2.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为农村“三类人群”创造就业机会的,可以申报产业奖补。奖补标准为:给农村“三类人群”发放劳务工资的50%。
(四)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写《奉新县带动农村“三类人群”参与产业发展奖补申请表》,并附农村“三类人群”在本申报周期内领取分红的底册复印件或务工工资发放的底册复印件。
2.村级组织将相关的农村“三类人群”一卡通中反映的分红数或工资收入与相关经营主体《申请表》所填分红金额或发放工资金额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经相关人员签字上报所在乡镇;所在乡镇组织初审,初审通过后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组织人员对各地相关主体申请情况进行抽样核查,抽样核查结果反馈修改后审核确认。
4.奖补资金兑现到位。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审核确认的奖补申请汇总表交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县财政局核拨奖补资金至县农业农村局,再由县农业农村局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到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账户。
(五)其它相关要求
1.申报主体必须是已纳入省大数据平台监测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创业致富带头人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基本信息与省大数据平台一致。申报主体要签真实性承诺。
2.享受分红或务工收益的“三类人群”必须在主体奖补申请表上签字认可。
3.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在填写主体奖补申请表的同时,还要附农村“三类人群”入股协议复印件或务工协议复印件及在本申报周期内领取分红的底册复印件或务工工资发放的底册复印件。
4.为加快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请各地务必于2023年11月2日前将本年度经营主体产业奖补申报的相关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经作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范婷婷,电话:18720673428,邮箱:fxwj997@163.com。
附件:
1.《奉新县“三类人群”农业特色种养产业奖补申请表》
2.《奉新县“三类人群”农业特色种养产业奖补汇总表》
3.《养殖产业情况调查表》
4.《奉新县带动农村“三类人群”参与产业发展经营主体 奖补申请表》
5.《奉新县带动农村“三类人群”参与产业发展经营主体奖补汇总表》
奉新县农业农村局 奉新县乡村振兴局 奉新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8日
附表1:
奉新县“三类人群”农业特色种养产业奖补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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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场、管委会) 村 申报对象属性: 脱贫户/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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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户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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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申请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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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名称 |
本次申报产业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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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增收(元) |
当前产业期次 (产前、产中、产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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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户真实性申报承诺 |
本人承诺所填写的《产业奖补申请表》中产业名称、规模等信息均真实,如与事实不符,自愿退回申请及已发放的奖补资金,并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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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书记或驻村第一书记核查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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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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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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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2 奉新县“三类人群”农业特色种养产业奖补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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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乡(镇、场、管委会): 填报人: 主要领导: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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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组名 |
受益户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申报产业名称及规模 |
受益户属性(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选择) |
本年度已拨付奖补 资金(元) |
本次申请 奖补资金(元) |
奖补申报期次 (产前、产中、 产后) |
附表3 养殖产业情况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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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村 填写时间: 村书记或第一书记签字: 单位(头、羽、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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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益户姓名 (或经营主体名称) |
地址 |
带动“三类人群”人口 |
养殖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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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 |
牛 |
羊 |
鸡 |
鸭 |
鹅 |
蜂 |
其他(须列明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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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奉新县带动农村“三类人群”参与产业发展经营主体奖补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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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场、管委会)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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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
经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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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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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名称 |
产业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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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元) |
分红“三类人群”户数及分红总金额 |
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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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三类人群”务工人数及务工工资总金额(元) |
人 元 |
申请奖补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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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分红及务工“三类人群”人员姓名 |
分红人员姓名: 务工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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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主体申报真实性承诺 |
享受分红及务工“三类人群”人员所在村委会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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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所填写的奖补申请资料信息均真实,如与事实不符,自愿退回申请及已发放的奖补资金,并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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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盖章) |
(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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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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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
县乡村振兴局审核意见 (盖章) |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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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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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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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