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受伤起纠纷,情法并用解心结
日前,双溪口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意外受伤事故赔偿纠纷。通过依法、依理、依情的耐心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避免了矛盾激化,维护了邻里和谐。
2018年9月17日,双溪口镇庄某委托郑某运输棉花。郑某在拖拉机上捆扎棉花时,绳索发生断裂,郑某因此从车上摔落,导致头部和手臂受伤,花费医药费2.8万余元。郑某及其家属多次向庄某主张赔偿无果。无奈之下,郑某向双溪口司法所申请调解,要求庄某承担其医疗费用及其后续治疗费。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处。
调解伊始,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郑某认为与庄某属于雇佣关系,在捆扎棉花的过程中受伤,雇主庄某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庄某则认为与郑某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郑某在运输过程中受伤与自己无关,不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为此僵持不下,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
通过进一步调查、了解案情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二次调解。通过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作了细致的法律分析与解读,明确了该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其次,划分双方当事人在该案中应承担的责任,郑某承担主责,庄某承担次责,双方当事人对此无异议。最后,将解决该矛盾纠纷的突破口集中在赔偿金额上。郑某要求庄某赔偿1.5万元医药费,而庄某只愿赔偿200元,双方当事人所提的赔偿金额悬殊较大,无法达成合意,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随后,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法律、再磋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庄某赔偿郑某各项损失一万元,其余损失由郑某自行承担。至此,一起历时四个月的意外受伤事故赔偿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编辑:官必珍)
(审核:曾新民)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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