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某店的把进价1.2元一斤的土豆,原本卖1.4元一斤,近日涨到2元一斤,在很多人都能接受的情况下,谁也没想到,店家却因为把土豆卖2元一斤,拟被罚款了300000元,消息一传出,大家都很惊讶。

卖2元一斤土豆的这位店家,店规模比较大,一直以来,所卖的东西价钱都比较得人心,所以生意也比较好,来买东西的人来来往往,东西也卖得比较快。因为平时他进价的土豆1.2元一斤,也只是卖1.4元一斤,只挣两毛钱利润。

这对于很多来买东西的人来说,是很实惠的。由于店家经营有道,因此也比较受关注。前段时间,由于土豆卖得比较快,不知道什么原因,店家涨价了,卖2元一斤。

其实对于大多数人来说,2元一斤的土豆,都是能接受的,因此就算土豆涨价了,也丝毫没有影响店家的生意。但是店家却因为这么一个举动,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8月20日,店家迎来了大检查,对于店家来说,这些例行检查,他已经见惯不惯了,因此他从容地接待了他们,可就因为这一次检查,店家被查出了大问题。

他们说,店家进价1.2元每斤的土豆,原本卖的是1.4元每斤,现在2元一斤进销差价率达百分之六十六点六六,违反了《价格法》,因此要接受相关的处罚。

他们认为,店家就是利用自己的经营规模优势,在防控期间故意哄抬物价,他的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属于情节恶劣,因此拟对店家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

得到此消息,店家大吃一惊,让他有点措手不及,而这件消息一传出来,大家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对于1.2元卖2元的土豆,大家表示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就有人提出了种种意见。

大家质问,进价1.2元每斤的土豆卖2元每斤为何算是哄抬物价,店家难道不需要考虑运费,人工,损耗的吗?当店家除去这些费用之后,如果只卖1.4元每斤,那么店家何以生存?

有人就质问,在某些地方,比如机场,火车站,那里的水,食物,比其他地方高出几倍,那这又如何去衡量,这些难道不算是哄抬物价吗?可是他们长期存在,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有人纷纷说出自己所在地方的土豆卖多少钱,有的地方买2.28元,有的地方卖6元,有的地方卖3.5元等,他们说他们所在的地方都比2元高,那么这些地方的土豆是不是也算是哄抬物价?

在这件事情中,大家的争议焦点在于,进价1.2元每斤的土豆,卖2元一斤,其实很多人都能接受,店家却被罚款,因此很多人不理解罚款的依据是什么。对于很多地方还有很多物价高出人们想象的现象,而那些现象却长期存在,没有被罚款,因此大家对此感到很不解。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进价1.2元一斤的土豆卖2元一斤是否违反了价格法?

1. 在本事件中,店家把进价1.2元每斤的土豆,从卖1.4元一斤 快速上涨到2元一斤,由于是快速上涨,因此可以认定为哄抬物价。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认定为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1.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的;

2.未提高商品价格,但不合理大幅度提高运

输费用或者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的:

3.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

4.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前款“大幅度提高”“明显高于”等,由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考虑经营者的实际经营状况、主观恶意、商品种类和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结合实际具体认定。

在本事件中,由于店家所处的地方正处于防控期间,并且原本由1.4元一斤,直接上涨到2元一斤,从进销差价率的角度来说,店家上涨的速度确实过快,因此可以认定为是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

2. 如果价钱上涨过快,被认定为是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是会受到相应处罚的。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此条例,店家拟被罚款30万元,是合情合理的。而其他地方,有些东西物价也比较高,但由于它们是长期存在,并不能算为哄抬物价。

这件事提醒了广大的经营者,虽然从市场调节价的角度来说,很多商品可以自主定价,但是在定价的过程中,不能上涨过快,要有一个过程,否则自己的行为会是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对于进价1.2元一斤的土豆卖2元一斤,大家有何看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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