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发生于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二、分为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和不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
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单价措施项目费):
1)手架工程费、
2)凝土模板及支架(撑)费;
3)垂直运输费;
4)超高施工增加费;
5)大型机械设备经出场安拆费;
6)施工降水、排水费;
口诀:脚模垂超,大机排水
不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总价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非竞争性费用):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地下室等特殊施工部位施工时的照明设备的安拆、维护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4)二次搬运非;
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6)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
7)已完工程和设备保护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