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初次分配的社会关系

劳动者为企业工作,企业为劳动者发工资,双方通过一个互助的关系产生互利,劳动者在社会总体利润分配与社会的发展程度息息相关:
一是社会的发展期:社会在发展期,生产力地下,社会需求旺盛,大部分企业生产的是创新性商品,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和护城河,产生更多的利润,就可以为员工提供更高的工资。
二是社会的稳定期:企业生产的产品过剩,新技术含量不高,进入市场者多,竞争压力大,这样的企业本身利润微博,为消减成本,会不断压缩员工工资。
中国现在面临的就是社会的稳定期,这个时候劳动者的初次分配就会有上中下三种选择:
一是继续创新的上策:不断加大科技研发,培育新的生产力,扩展新的社会需求,从而推动更多的创新性利润,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二是提高社会福利的中策:资本家不会主动将利润分给劳动者,但国家可以通过税收强制获取企业利润,通过再分配,增加劳动者的收入。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也让劳动者对政府心存感激。比如,如果先向企业征求社保税,然后实现社会保险的全员享受,将社会的财富向基层平均分配,更有利于公平和社会稳定;
三是单方面硬性提高企业负担的下策:资本家和无产阶级本身是矛盾斗争的集合体,共同分配同一个蛋糕。如果用法律法规硬性提高企业福利,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女职工的生育福利,会导致资本家会本能的抛弃低质劳动力,如法律法规提高女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本意是好的,结果却导致市场对女性的用人歧视,用工环境更加恶劣。劳动合同法硬性规定了经济补偿金,却导致了劳资矛盾不断,社会矛盾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