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山丨梁刚:杂粮记(二)
梁刚,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有大量小说、散文、诗歌散见于《中国作家》《南方周末》《文艺报》《文学报》《散文选刊》《芳草》《山花》《湖南文学》《大家》《滇池》《边疆文学》《云南日报》等省内外报刊,公开出版散文、诗歌、小说集11部。曾被云南省作家协会授予“云南省德艺双馨青年作家”荣誉称号,作品曾获云南省第七届文化精品工程奖等奖项。
——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六回
高 粱
东汉张衡《西京赋》云:“处沃土则逸,处瘠土则劳。”人到中年,走过好多地方,以故乡为坐标,相形之下,故乡大致属于“沃土”与“瘠土”之间的一方水土。村里的人年年岁岁栽种五谷,很少有高粱落脚生长的土地。而且,高粱的产量及口感都不及玉米。我们村种高粱,是因为家家户户需要用高粱秸来做洗锅把,扫帚,还有就是男人喜欢喝高粱酿的酒。于是,每隔三年,村里就会在连玉米也广种薄收的那片“漏斗地”种上二三十亩高粱。种上高粱的土地像重新安排了前程。
我种过十数茬高粱,但至今离种高粱的日子已经过去二十多年,现在写作,对高粱的模样竟有些模糊,便用了下百度,其词条摘录如下:高粱,禾本科一年生草本植物。秆较粗壮,直立,基部节上具支撑根。叶鞘无毛或稍有白粉;叶舌硬膜质,先端圆,边缘有纤毛。性喜温暖,抗旱、耐涝。按性状及用途可分为食用高粱、糖用高粱、帚用高粱等类。食用高粱谷粒供食用、酿酒。嫩叶阴干青贮,或晒干后可作饲料;颖果能入药,能燥湿祛痰,宁心安神。
在高秆农作物中,高粱和玉米是近亲,更像是一对孪生姐妹,都是长身秀挺,衣袂飘飘,但高粱从头到脚,更凌利刻薄,高粱长齐人腰时,人畜都远远离开它,远离它锋利的长叶。玉米把包背在腰上,而高粱,把穗高高地顶在头上,老师说高粱是骄傲的象征。后来我成了农民才知道,不是高粱爱这样,是它得让自己的果实接受阳光最彻底的曝晒,才能成熟,而且,高粱这样做,最终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穗子一饱满,就会把它压得完全抬不起头,不像玉米棵,就是全身干枯了,也还玉树临风。
仲夏到了,一场场大雨,像粮食一样洒在山地里,天空明净清澈。山地的草木绿得发黑,夜晚,住得离玉米地近的人家有人起夜,会听到玉米“咔咔”的拨节声。有一年,就在这个时节的一天,正在 “漏斗地”捆扎被风暴吹倒的高粱棵的武天富被雷打死了,他才三十岁。村小的师生闻讯,都跑出学校去看。望着被村长派人用门板抬回仓房、像一截焦黑的木炭的武天富,村里年纪最大的老人刘忠云说,武天富是在“漏斗地”被雷击送命的第九个人了,此外,在这里还打死过三头牛,一匹马。郭东在围观人群中小声议论,说只有在暗地里做了坏事的人,才会被雷打。不想被武天富的媳妇听到了,这个矮胖的女人一向头脑简单,她跳起来,指着郭东的鼻子质问:“昨天晚上我和他亲热了三回,难道这也算坏事?”郭东一愣,大人们却哄地一声笑了,让我们这些孩子莫名其妙。
“漏斗地”因形似一个漏斗而得名。村里人平时说话时谈到这里总是又神秘又惊心。后来,从天津到我们村插队的知青小崔,向村长表示他将想法避免村人再被雷打。村长不在意地一笑。但小崔认起真来,几次趁下大雨时,带着我们几个男孩子,到那里反复观察了地形。小崔告诉村长,说他发现,无论从晃桥河哪个方向来的风雨雷电,都要进入这个“漏斗”。村长说风大由风,雨大由雨,总不能怕雷打就让那几十亩地闲着。小崔以一位知青的名义,给天津一所大学的物理教授去信请教群众如何避雷,教授的回信让人摸不着头脑:逢雷阵雨时,风速增大,遇到这种漏斗样的地形,抬升力就愈强,雷暴就容易发生。云层中的雷电立即释放出薄而透明的电光,又名光梯,它们会在云层中以百万分之一秒的速度从漏斗穿梭而过,这时,强大的电流就会奔流而下……但教授在信中反复告诫农民老大哥:在雷雨天,人畜千万要避开这样的地方。村长读过信,以后每逢雷雨天,就不安排人到“漏斗地”干活了。
由于是因公而死,村长支使人到河边选了一棵腰杆粗的死树放倒锯成段,村里几个粗通木活的男人乒乒乓乓忙活了一整天,一个粗笨但结实的棺材打成,我们村一位身强力壮、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就这样被人们七手八脚地抬到河西的龙潭坡山顶上埋藏了。只是到了秋后,在红彤彤的高粱堆前,武天富的女人触景生情,跪在晒场上大哭失声,村长一扬手,让死去的武天富分到活人的那一份。
但还是有人死在“漏斗地”。
村里有望不到边的玉米地。但我们这些孩子,最喜欢到高粱地里找猪草或捉迷藏。尤其当高粱抽穗的时候,它已经长成了个子,秸秆外也随之渐渐出现一层薄薄的白霜,高粱秆远比玉米秆甜得多。我们偷偷摸摸溜进地去,折几棵当甘蔗吃,掐头去尾,用嘴剥掉外皮,一口咬下,高粱秆的蜜甜一下汪满口腔。
那时,我最要好的伙伴是马丫,马丫是一个似乎长不大的孩子,十五岁的人,个子只有五六岁的孩子大。他大我三岁,个头却只齐我的下巴。小时候,马丫和一般孩子没有两样,能吃爱跑,但六岁那年,他发起高烧,一个星期水米不进,原来就瘦小的人成了皮包骨。他一直跟老爹睡。一天晚上,他老爹半夜醒来,用手一摸,发现马丫已经没有一丝气息。正是收谷子的大忙日子,马丫的父母睡得如死去一般。老人叹口长气,吸了一阵子水烟,用草席将马丫卷了,一手提了一把锹,一手抱了马丫,连夜到了村后村人用来埋葬早夭人的坡地,把马丫草草埋葬了。老人刚回家,就下起瓢泼似的大雨。就在那个晚上,村长担心场院的谷垛没有盖好被雨水淋坏,披着蓑衣走出家门,差点与一个小小的泥人碰个满怀,用手电一看,是马丫,一双小眼睛亮得像火星子。村长连叫了几声,马丫听而不闻地与他擦身而过。村长大怒,回身就是一个耳光,马丫跌倒在泥水里,但很快起身走了。第二天一早,人们发现马丫一丝不挂地在晃桥河里摸鱼,摸到鱼,直接塞进嘴里,“咔嚓”“咔嚓”地咀嚼起来,有人叫来了马丫的父母,马丫的妈把儿子带到大队卫生室去看。医生无计可施,只给他开了几颗头痛片。从大队一回村,马丫就卟通一声跳到晃桥河里越游越远,任由母亲喊破了嗓子也不回头。从此,马丫白天泡在河里或在庄稼地里游荡,深更半夜,也不消停,四处活动。
马丫没有上过一天学。他的笑像婴儿一样天真。一张尖尖的小脸上总是泥迹,两只眼睛不大,但闪着亮光。夏秋两季,他除了泡在河里捉鱼摸虾,就是藏在无边的玉米地或高粱地里捉蝈蝈。直到村里洒满星光,他才推开柴门回家。路遇他的人都会嗅到他身上散发的阳光的气息,青草的气息,泥土的气息,夜露的气息和汗水的气息。而他手中泥罐里的蝈蝈的叫声,就像大地深处涌出来的泥土的歌声。大队供销社主任的儿子爱斗蝈蝈,捉到最好的蝈蝈,马丫就会用竹筒装了送去,每只能换一颗糖,我多次分享过马丫用蝈蝈换来的糖。夏秋两季,由于老爱嚼食玉米杆或高粱秆,马丫满口白牙,一笑,满口细密整齐的牙齿如两排大鱼的刺。
记得有一天,我和马丫刚走进高粱地,恍惚中感到大地一下静下来。一个响雷在我们头顶炸响。我们马上冲出高粱地,坡头一棵老黄栗树被雷拦腰打断,还冒着火烟,鼻子里闻到的全都是一股硫黄气味。这时,我看到一只乌鸦口里衔着一穗刚灌浆的高粱,穿透连天接地的雨帘,闪电般向坡地下的河谷里的村庄飞去。多年后,读到作家苇岸的《大地上的事情》,其中的一段文字,觉得他写的简直就是那天我和马丫亲眼所见的情景的完整描述,只不过我们看到的是乌鸦,他看到的是麻雀:
时常忆起一个情景,它发生在午后时分,如大兵压境滚滚而来的黑云很快占据了整面天空。随后,闪电迸绽,雷霆轰鸣,豆大的雨点砸在地上,烟雾四起,骤雨是一个丧失理性的对人间复仇的巨人。在这万物偃息的时刻,我看到一只衔虫的麻雀从远处飞回,雷雨没能拦住它,它的儿女在雨幕后面的屋檐下。在它从空中降落飞进檐间的一瞬,它的姿势和蜂鸟在花丛前一样美丽。
有一年,长长的一个夏季过完了,马丫始终没有在村里露面,我和大家都认为他被晃桥河水冲走了。那段时间大雨连连,河里的浪头比牛身子还大。以前每个晚上,我总是一觉睡到鸡叫第三遍时,才被奶奶叫醒去上学。马丫失踪后的好多个夜晚,我常被风声雨声惊醒,躺在黑暗里,静静地听着外面的声响:有风吹过,有牛马的呼吸和反刍,有狗的吠叫,夜半风声越来越烈,风一奔腾,晃桥河水声更大了,狗在这边叫一声,声音却在河那边响起。在雷鸣电闪的夜晚,我想说不定马丫还活着,在浪里摸鱼,就大着胆子,一个人起床,带着狗,迎着瓢泼般的大雨,走到晃桥河边,像一棵老树桩一样站着。我看到闪电每五秒钟来一次,好似一条条游动的火蛇,强烈的电光使眼前的一切都成了白色的,甚至能照彻河底,水里的鱼都成了银色的,使人目眩神迷。而雷声,使河谷如一面千人擂打的大鼓,经久不息。回去躺下,在风声雨声中入睡,我会做呛水的梦,做自己和马丫都变成了鱼的梦。
村人收高粱时才发现,马丫被狼吃了,只剩下一架小小的骸骨,横陈在一片草丛中间。而他的竹筒敞着口,里面竟然还躲着一只蝈蝈。它在用它的大刀,切割着一大根在秋天很少能见到的青草,切割着我和乡亲们的心。很快,几个月过去,又到了播种玉米的节令,田野上,庄稼泼红溅绿,春燕、白鹭、麻雀、蜻蜓一片片地、一浪浪地紧贴着大地飞过来,飞过去。这时的大地俨如一幅秀美的水墨画轴,青葱满眼,气韵生动,清旷明洁。只是这个美好的世界上,再没有了马丫,泪水常在我的眼眶里打转。
几年后,我们村又种高粱,高粱个子长足时,我突然想起马丫。一天我大着胆子一个人到了“漏斗地”,砍下一小捆高粱秆,送给马丫。在马丫小小的坟堆前,我意外地看到了她的姐姐马秀。她把我连人带高粱杆一起紧紧抱住了,放声大哭。我闻到了她浓密的黑发上一大股柴火和庄稼的气味,不情愿地轻轻推开她。
马秀和我是同班同学,一张圆脸上眉清目秀,还长着两个深深的小酒窝。她就大我两岁,从坟头抱过我那天起,她对我有一种姐姐般的感情。她的数学成绩好,常常背着人教我,有一回还为我系好跑散的鞋带。后来我们一起考上大队部所在的中心校。一天,全体师生去帮一个村突击薅锄高粱。那天,任务落实到人,一人一墒。太阳很辣,我和许多男同学一样,脱得仅剩一条裤头,挥汗如雨地抡动着锄头。我锄过玉米地,但锄高粱还是第一次。如果你在仲夏的高粱地上铲草,更能感受到热气比任何地方都要强大,它几乎是长驱直入从脚到头,进入你的身心,让你身上遍布洞眼,臭汗一泻如注,你会听到汗水竟是有响动的,像在水草间暗暗涌动的水声。你一天到晚都不会想撒一泡尿。走出高粱地,小风一吹,你能清晰地嗅到正在拔节的高粱才有的那种纯正的清香,你感觉自己身体轻得仿佛一顿足就能鸟一样飞起来。
日头偏西时,同学们先后完成了任务回校去了。只有我还剩好长一大截,我锄的这墒地,两头尖中间宽,像一枚梭子,这是后来才发现的。我一声不吭地咬牙挥动着锄头。这时,我听到地的那头传来锄声,走过去,是马秀在帮我,天黑严实,我们才把地锄完。回到学校,食堂早已关门了。村里为犒劳学校师生,放了一场电影,我饿着肚子走向露天影场。中间电影换片时,她悄悄挤近我,一片昏暗中,她将一样东西塞到我手里,是她刚从村中心队部供销社买来的面饼。
通常在农历七月,高粱扬花,大风吹来,田野上,一时如碎雪纷飞,人们从地边经过,头上、肩膀上会落下薄薄一层,抓一把一闻,一大股面粉的气息,有些微的酒香。到了八月末梢,高粱日渐成熟,颗粒饱满,红彤彤、亮晶晶的,高粱穗齐刷刷地随风摇摆,远远望去,像一片红色的海洋。“漏斗地”就成了好看的风景。火红的高粱剪裁出山的裙裾,山风一来,裙裾飞扬,飘摇出惹眼的美丽。高粱不是花,但像花一样美。娇艳里含着羞涩,火红中缀着朴素。一群又一群觅食的鸟雀在高粱地起起落落。成熟的高粱穗子看上去很惹人,但你用手去捋一把,会感到如抓一条火舌,毛刺热辣。
第一场霜降时,收割高粱的日子到了。高粱杆硬如干树枝,收割是一场硬仗。晚上收工吃过饭,男人们就会在河边的砂石上磨镰刀。磨好后,边抽烟,边仰头望天,似在目测大地与星空的距离。磨好的镰刀放在脚下的草地上,如头顶的那一弯月牙,闪着银光。次日晨,男男女女哈欠连天、懒洋洋地一步一步挪到了“漏斗地”,清风一吹,人一下子都精神起来。男人们镰刀如飞,一步步挺进,一刀割下高粱穗,再一刀,将高粱秆切根砍下。女人们从男人手中小心翼翼地接过穗子,在地上一穗咬着一穗地码成扇形。晚上收工时手脚并用,用秫秸拦腰捆好,挑回村中心的大晒场晾晒,刚下田时,还能闻到被切断的高粱秆散发出的气息,像梨花蜜水一样浓郁;还有汗水的咸涩,雪花膏的脂香,奶水的腥味,有时还有血腥味。割高粱的老手有时也会不小心让镰刀给割破手指、手背,还有干硬的高粱叶常常划破人的手脸。至于刚学割高粱的人,手脸总是血迹斑斑,像跟发情的猫打过一架。秋收挂在人脸上的不只是喜悦。
我们紧跟在大人们身后,捉拿高粱棵倒下惊起的蚂蚱,用草串起,带回家喂养鸡鸭。大人们在地埂上小憩时,人人嘴里都咀嚼吸吮着高粱秆的汁水,而我们早吃够了,就会上前摆弄他们丢在地上的镰刀,发现它竟然是滚烫的,散发着铁器的冷香。正在哺乳期的妇女,公婆这时会掐时间把孩子送到地头,女人接过孩子,转个身坐在一堆高粱秆上,掀开衣服,掏出汗淋淋的乳房,孩子一点不嫌弃,张嘴一口衔住乳头,吮吸有声,满面通红。有的男人会有意无意地走过去,忽然蹲下身去,用带汗的手指捻一下孩子的小脸蛋以示爱抚,孩子没反应,女人的脸却腾地红起来,红得像地里的高粱。天黑了,我们跟着挑着高粱的大人回村,就像一群小牛跟着一群大牛、老牛。月亮出来了,我们闻到了月亮的气息:像晃桥河边雨后的野薄荷的气息。
秋高气爽,三五天后,高粱穗干透了,风吹来,黑红的籽粒籁籁有声,人们套上牛拉石磙,不紧不慢地反复碾轧。轧好了,把秫穰清出来,归堆扬场。扬场时,男人们一律赤裸着强健的上身,不断挥动着手中阔大的铁铲,把高粱掷向高空,高粱粒像一束束黑红色的火焰,喷射在热辣辣的晒场上空,随后落成一大堆,远远望去,像一堆隔天的猪血。人们的说笑声,似高粱的甜香四处弥漫。这时的晒场如一幅有声的油画,坦坦地铺展着。(成人后读书,看到国歌的作者田汉先生喜欢用的字眼:“芳烈”,芬芳的激烈,就想起堆满高粱的晒场)又几日后,通红闪亮的高粱大多进了酒坊,剩下的小部分,被磨成粉,做成干硬的高粱饼或煮成高粱糊,十天半月就吃光喝光了,而秸秆,被人们捆成洗锅把和扫帚,用到几年后新的高粱长成,才被替换掉。
一年晚冬的一天,村里的一头牯牛被老牧人宋忠孝放丢了,人们都出动分头去找牛。不知不觉间,我跟着大人来到“漏斗地”,已是傍晚时分。站在山坡上向下一望,天,彻底空旷下来的这块地还真像一个大漏斗,坡地四周,从上往下收缩,越收越紧。这时,西边的太阳慢慢转到这儿,转眼间掉进这个阔大的漏斗,天一下黑了。我吓得打了个冷战。
玉 米
在我们滇南,乡下人把玉米叫玉麦,城里人管它叫包谷。但我在写作时还是喜欢叫玉米。玉——米,玉一样的米,多么好听的名字。
玉米等杂粮塞满了我吃长饭的年月似乎大得无底的胃袋,咀嚼杂粮犹如咀嚼人生况味。它让我对食物期待不高,只要有一碗玉米饭摆在眼前,我就会知足,会感恩,会坦然地面对风雨,天灾人祸,本本分分做人,实打实做事,贫而不贱,从不相信不劳而获的奇迹。开始学习写作,我一直不信任一些人作品中,那种凌空蹈虚的玄谈,不着边际的侈论,而倾心于那种诗意而又清晰、及物、有质感的表达。细细思量,这与我大半生身为农民,在泥泥水水里种植稻子、玉米、红薯、高粱、荞子、豆子密切相关,而五谷杂粮,何尝不是为我生命打底的最好成色。顺便说一句,那时的土地上没有什么塑料大棚,主粮也好杂粮也罢,都同时要享受和承受着雨露滋润,风吹日晒,虫咬雀啄,随后一起前呼后拥地在一个季节成熟,向着一个方向,以同样一种速度。连六月才移栽到雷响田的稻秧,到处暑节令也赶紧灌浆。
初夏,晃桥河两岸,人们把大片小片的水田插满稻秧,忙不得喘一口气,村里的十几条牛和五六十个劳动力就移师山地上,播种玉米。为了抢在谷雨节令来临前满栽满种,人们每天早晚分别提前和延长一个小时出工、收工。星期天学校放假,我们这些七八岁的孩子,也会被大人叫去点种。村里没有一个游手好闲的人。
和收割相比,种玉米不算重活。人们比平时更加生气勃勃。村里的壮劳力每人扶一架犁,“得得压压”地吆喝着牛犁地,牛也巴不得马上干完活,早日去消受属于人畜的农闲,都使出一身的气力,走起来大步生风,根本用不着人催促,人们不时扬鞭,纯粹是一种仪式了。
犁头不深不浅地**土地,嚓嚓地切割着已下两场雨、又被太阳晒得半干的红土,像用刀切一块蛋糕似的轻快。赤脚走在湿润温暖,暄松的犁沟里,还真是一种享受。粪肥星罗棋布,像一个个坟堆,上面长满了野草和野花,麦子一收下,人们就把农家肥运到地里来沤着,经过风吹日晒雨淋,原来粗枝大叶的稻草、秸秆和人畜不堪入目的屎尿,已经碎细酥润如土,且污浊消散,成为优质的农肥。在每架牛的背后,都紧跟着一个孩子往地里点种玉米,每隔一小步点种两粒,这时的泥土就像刚蒸熟的玉米饭一样蓬松鲜润,玉米种子一脱手,像子弹一样直往地里钻。在播种者身后,女人们用四齿的钉耙将粪装进阔大的竹箕里,两手端着均匀地泼向犁沟,油墨一样浓黑的农家肥,将玉米种完全盖住了。这样,当男人的犁再次犁过来,翻起的泥土一拨接一拨,像平地起浪,把种子和肥料盖严实了。那是一种生命短短的潜伏,用不了几天,土地就将被一层新绿所覆盖。而年老的女人干不了重活,她们的手弯处挎个竹篮,从容不迫地往空地上点黄豆、豇豆,在原来堆粪的地方种上南瓜,南瓜种在这地方会长得很好,瓜豆是地里不可小视的副产品。
有一年,我们村作为大队机耕播种的试点。开犁的头天下午,公社农技站拖拉机手刘文化就把一身是泥的拖拉机开到村头,不用谁吩咐,孩子们打来水,把拖拉机洗得像出厂时一样鲜红。刘文化是个举重运动员一般矮墩墩的小伙子,阔嘴小眼,满脸的青春疙瘩,看上去傻头憨脑,烟不离口,但村里的姑娘都用热辣辣的目光围绕着他。他把拖拉机开进被雨水灌醉的大地,一动不动地手握方向盘,像在干一件了不起的大事。拖拉机喷吐着浓墨似的烟雾,突突的吼叫声震耳欲聋,履带滚上来又滚下去,无休无止,人们脚下的大地在颤抖。闪亮的犁铧**了厚厚的土壤,新翻的泥土如一片片血块,犁尖割土的声音,明亮如春雨,这是大地深处的歌声。各种各样的鸟儿从地旁的森林里飞到这里,在大地上起起落落,它们在寻食刚刚翻起的虫蛹、草籽。男女老少都来了,齐齐地站在地头,呆呆地望着拖拉机从他们脚下开到远远的地那边,又从地那边开过来。为了抢节令,拖拉机简直不舍昼夜地在地里奔突着,大地上,犁痕像一道道凝固的波浪,在阳光下闪着银光。人们有时深夜起来上茅房,仍能听到拖拉机在愤怒地吼叫着,虽然隔得很远,仍然感到刺耳。
拖拉机犁上两天,以前用牛要十天半月才能犁光的一片片土地便翻了个身。趁着土里的湿气,人们开始播种。二三十个光着上身的男人,左手提着一只装着种子的布袋子,赤脚走进地里,每隔三步,右手从袋子里掏出拌有“六六粉”的玉米顺风凌空撒去。随着他们身体移动的节奏,他们留下了一个个深深浅浅的脚印。在播种者身后,十多头牛拖着门扇样的大耙呼哧呼哧地走着,每张大耙上,各有一位老人稳稳地站在上面手握缰绳指挥着牛的走向。铁打的耙齿像一柄梳子,把大地的乱发梳理得又滑又顺。当人和牛走向地深处,从地边看去,就仿佛快要融进土地。
雨水密集地下来了。锄过两次地,玉米开始窜个子,走进田野,到处响着拔节声。一场场大雨中,为防止梯田被山坡上流下来的洪水冲垮,人们头戴篾帽,身披棕片做的蓑衣,知青小崔从遥远的天津到我们村插队,在村小教我们读书。第一次见到忙活在田地间的人们,他形容说,人们像是会戴帽子会直立行走会使用工具的刺猬,“刺猬”们扛着锄头在田地间四散开来,疏通沟渠排水,加固田埂、地埂,或是把被暴风吹倒的玉米棵扶起来,用稻草三棵两棵的捆绑在一起,让它们像弟兄一样,手挽手站起来,一起抵御一再的暴风骤雨。
大地上,在玉米林的统摄下,草、豆类虽处于夹缝中,却具有完整的时间序列与精密的空间建构。盛大的仲夏,玉米地里,熟地草疯长,它既是牲畜最好的饲料,也用来沤肥。有差不多一个月,每天早晨,全村的劳动力都忙着到地里割草。一进地,人们把扁担往一株玉米秆上一靠,蹲下头也不抬地割起来。玉米地里不只长着草,还间种着南瓜、黄豆、豇豆等矮棵农作物。再怎么小心的人,脸还是会被长刀似的玉米叶给割开一道道口子,火辣辣地生疼。太阳出来了,玉米叶、草叶上、金黄的南瓜花上,缀串着的颗颗露珠晶莹闪亮,那些小南瓜,今天才有拳头大,明早你去看,它们就有碗口大了,闪着柔绿的光;蜜蜂和蝴蝶晒干了翅膀开始唱歌跳舞,蟋蟀咀嚼青草的声音,犹如一种天簌。空气中饱含着玉米的青涩气,豆类的甜腥气。太阳越升越高,慢慢地,露珠开始从玉米叶上滴落,整个玉米地滴答有声。雪白的刀刃一触到草根,青草便后仰倒下,人的双手、镰刀被草汁染绿了。等到直起腰喘口长气,才发现割下的草挑不动了。而光脚板却似被已经在生长的小草刺得痒酥酥的。
但玉米林里也时有凶机。我们村里有个女孩子名叫子英,小小年纪的她长得异常秀美,尤其她唱山歌时,那珠圆玉润的嗓子,不知迷倒多少人。那年子英去玉米地里打猪草,不幸与狼遭遇,幸得村人相救,人的命是保住了,只是一边脸被狼咬得血肉模糊。家人为她治了一年多,子英脸上的伤好了,却留下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坑坑。她一边脸如花似玉,另一边却惨不忍睹,有人称她是“半个月亮”。一年仲夏,子英正在玉米地里锄草。外村一位小伙子路经这里,从玉米棵的缝隙里看到她纤秀的身影,便歌兴大发:“玉米地里玉米好,/玉米没有阿妹好;/只要阿妹应一声,/阿哥帮妹来锄草。”歌声雄浑,深情,打动了已经十八岁的子英。她情难自禁地亮开歌喉:“玉米地里玉米青,/阿哥有事请快行;/切莫误了好光阴,/前面花儿更迷人。”听着子英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歌声,小伙子挪不开步了,于是,一唱一合直到日落西山。当唱到“阿哥阿妹走近来”时,小伙真的走近了子英。他大叫一声“鬼!”落荒而逃。当夜,子英便在村后的一棵枣树上吊自尽了。在我的眼里,子英是村里最美丽的姑娘:高高的个子,白白的脸庞,黑黑的眼睛,亮亮的牙齿。闻讯后,我少年的心似被针狠狠扎了一下。前几天,在她家门口,她还将一大把刚炒过的滚烫的蚕豆塞在我手中。那小伙知情后终身未娶。每年清明节,他会到子英的坟上唱上一天情歌。
玉米个子高大,像棵树,结的籽实,也比其它庄稼的籽实硕大,像纺锤,像棒子。玉米长成棵时,有细瘦红杆的,它不会“背包”结实,我们叫“公杆”,它糖份最高,我们吃“公杆”,大人们见到了也不会说什么。玉米的红缨刚黑,就有人偷吃只有石榴粒大的嫩玉米,掰下一包,撕开绿皮,动嘴就啃,满口白浆,真是生吞活剥,味道鲜美如多少年后喝到的牛奶,但吃了容易拉稀,体质弱或不是饿得要命的人,不敢贪享这样的美味。一只只腥气冲天、长相丑陋、声音嘶哑的乌鸦,也会大张旗鼓地飞到地里,农民一般老练地撕开一包又一包青玉米大快朵颐,口角沾满浆汁。吃饱肚子,它们会选一根高枝蹲坐在上面,每天百无聊赖地看着太阳升起、落下,落下、升起。天一黑,蝙蝠会从河谷人所不知的角落集体起飞,奔向玉米地狂吃嫩玉米,翅膀扇动声、咀嚼声响成一片。没有人为难他们,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些鸟雀吃的粮食,远远没有它们吃的害虫多。这是它们应有的报偿。并且他们深深懂得,大地上很多草木、生灵,一旦消失了,就真的没有了。
读过梭罗的《瓦尔登湖》,他这样写道:“要是没有兔子和鹧鸪,一个田野还成什么田野呢?它们是最简单的土生土长的动物,与大自然同色彩、同性质,和树叶,和土地是最亲密的联盟。看到兔子和鹧鸪跑掉的时候,你不觉得它们是禽兽,它们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仿佛飒飒的木叶一样。不管发生怎么样的革命,兔子和鹧鸪一定可以永存,像土生土长的人一样。不能维持一只兔子的生活的田野一定是贫瘠无比的。”其实,不用读梭罗,晃桥河边土生土长的庄稼人早就明白这一事理。
在经过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等一系列节气的催促之后,节令到了立秋。这时,天空似乎离大地远了,抬眼望去,那么高,那么远,那么深;每一丝风,虽然热、辣、烫,但清、亮、透。当霜下过三场五场后,玉米才慢腾腾地成熟,间种在玉米地里的南瓜也黄了。人们先是将玉米从壳里撕出,用竹筐背到地头晾晒着,又拔了豆子打成捆,再接着是摘南瓜。风调雨顺的年份,金黄的玉米有筷子一般长,手臂般粗,而南瓜,大如一盘小磨。而玉米秆,还让它呆在原地,等着冬闲回来砍了,用铡刀铡了喂大牲畜。
秋收后,大地空空如也。正如作家苇岸在《鸟的建筑》里写到过的:“第一场秋风已经刮过去了,所有结满籽粒和果实的植物都把丰足的头垂向大地,这是任何成熟者必至的谦逊之态,也是对孕育了自己的母亲一种无语的敬祝和感激。手脚粗大的农民再次忙碌起来,他们清理了谷仓和庭院,他们拿着家什一次次走向田里,就像是去为一头远途而归的牲口卸下背上的重负。看着生动的大地,我觉得它本身也是一个真理。它叫任何劳动都不落空,它让所有的劳动者都能看到成果,它用纯正的农民暗示我们:土地最宜养育勤劳、厚道、朴实、所求有度的人。”
我们村田少地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差不多有两百天家家的主粮是玉米饭。大多时候,主妇只会在甑子的玉米饭中间,煮一把白米饭,那是专给老人或幼儿吃的。
农闲下来,剥玉米的时间到了。这是所有农活中最轻松的了,在温暖的散发着玉米醇香的仓房里,人们穿得干干净净,都坐在玉米棒堆上,有说有笑地剥着玉米。无论黄玉米还是白玉米,大多穗子籽粒排列有序,像整齐的牙,白玉米是白牙,黄玉米是黄牙,都好看,它们按大小排列,门牙,板牙,槽牙,不小心也长出几颗小虎牙,稚气可掬;不小心长出几颗花牙,便有些戾气,像乡下附庸风雅的有钱人,给自己按几颗金牙,难看而丑气。男女青年会扎在一堆,他们说笑着,手却一刻也不停地活动着:姑娘们用切子在玉米棒上竖直着开一道口以便脱粒,小伙子的一双双手掌,像是天生用来剥玉米的工具,一根玉米棒抓在手里,三下五下就成了光骨头了,使姑娘们都要供不上了。那年寒假,我跟姐姐去剥玉米。一顿饭功夫,人们的双脚都被玉米粒埋没。我的小腿肚忽然感到一阵剧痛,浑身一激凌,刚欲声张,忽然看到,坐在我斜对面剥玉米的姑娘宋歌飞快地投以我深深一瞥,随后若无其事地剥起玉米来,并煞有介事地与她身边的人说着什么。宋歌明眉皓齿,一张桃子样的小脸双腮上,各有一个能装进一粒玉米的酒窝,浑身喷香,长发披肩,一对乳房似乎随时会从鲜艳的衬衣拱出来。背地里,女人都说她不学好,丢人现眼,伤风败俗,一个字,骚,但我对她不但没有一点反感,甚至还想每天一睁开眼睛就能看到她。在玉米堆里,她继续着她的小把戏:有一下无一下地用她手一样灵巧的脚趾掐我小腿肚的肉。我全身发紧,手脚无措,脸如火烧,呼吸粗重,裤裆里绷得生疼。我却一动也不敢动,像被点燃的炸药包,死死坐在原地。似乎在那个时刻,我一下结束了少年,一头撞进一个乡下人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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