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
为认真落实市卫生健康委人人争做第一村医活动,淄博市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孙辉、副院长刘允辉、勾建刚,纪委书记于霞、工会主席王树诚等院领导等带头到乡镇卫生院开展义诊,进行医疗帮扶等活动。 五一节放假期间,刘允辉、勾建刚、于霞、王树诚等院领导就分别到家乡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帮扶,解决当地老百姓就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他们还利用周末假期,组织医院的医疗人员深入偏远农村开展活动,人人争做第一村医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修订版)的通知》(琼教发〔2022〕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确定我市2022年秋季学期教育特惠性学生资助第二批拟发放名单如下,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请各单位及有关人员(特别是帮扶联系人、补助对象)认真核对,如有问题及时向当地镇政府反映。 公示期限:11月4日至11月13日(10天) 联系地址: 儋州市教育局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学生资助管理科) 附件:儋州市2022年秋季学期教育特惠性学生资助第二批拟发放名单(公示版)
近日,柳州市委常委、柳州军分区大校司令员张开荣一行来到寨沙镇长田村,为当地优秀学子送上教育扶助基金,并走访慰问了军分区帮扶对象。 当天,柳州军分区在长田村村委会举行了2023年长田村教育扶助基金发放仪式,为5名优秀学子发放教育扶助基金共12500元,并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发奋图强,用知识改变命运,用奋斗报效社会。 近年来,柳州军分区作为长田村的后盾帮扶单位,出资成立了长田村教育帮扶基金,用于资助本村每一年度考入高中、高职高专、专升本以及本科的新生,以及祖辈、父辈为退役军人的子女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确保困难群众“过暖冬”“过好年”,市民政局副局长杨玉华、基政处处长郑仁钦一行,于1月11日上午赴台江区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并对我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台江区民政局局长张玲、二级主任科员林苏南同志陪同走访。 杨玉华副局长一行赴辖区上海街道、宁化街道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为他们送上慰问品和慰问金
桃红柳绿,万木逢春。4月28日下午,张店区工商联于慧主席带领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来我司--淄博启帆经贸有限公司指导工作。 总经理吴强先生携全体员工对工商联各位领导莅临公司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
8月15日,秋季学期即将开学之际,九三学社楚雄州委部分社员和机关干部在社楚雄州委主委严涛聪的带领下,到武定县发窝乡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此次活动,由九三学社社员单位楚雄复明眼科医院和楚雄伍鹏口腔门诊部出资,对武定县发窝乡发窝村委会4名家庭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 严涛聪一行在中共武定县委统战部副部长龙再能的陪同下来到发窝村委会与受资助的4名贫困学生及其家长面对面交流
2022年秋学期,润园书院开展了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帮扶活动,旨在通过“党建+帮扶”的工作模式,针对学生的实际需求提供学业支持、展开学习帮扶,帮助他们提升学习成绩、增强成长动力。 活动开始前,支部党员通过问卷收集了同学们的帮扶需求,招募优秀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成立志愿者帮扶小组,根据同学们的需求和建议进行一对一分组,并通过线上见面会向各位同学介绍了本次活动的基本情况及具体安排,通过交流拉近了志愿者和同学们的距离,也使各位同学对活动的内容和意义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帮助同学们进行辅导和答疑,志愿者们根据讲义内容提前备课、悉心指导,秉持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理念,毫无保留的分享自己的学习经验和解题思路,引导同学们举一反三、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书中的内容,高效率、高质量地帮助同学们对知识点进行梳理
9月24日下午,由市文明办主办、南区文明办承办的2015年中山市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活动走进南区,区党政班子成员,机关、社区、学校及厂企代表约200人聆听报告。中山市第二届道德模范李燕珍、南区2013-2014年身边好人黄继勇两位同志先后作报告。 道德模范李燕珍2000年退休后,从事社区公益事业逾十五载,在15年的时间里,以助人为乐为宗旨,化解家庭矛盾、帮教青少年学生,挽救失足青年,是社区居民共同的好大姐,是新时期守望互助的都市邻里关系的好榜样
日前,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谢晓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世林,副总经理杨宇权及有关部室负责人一行,到我省玛曲县采日玛镇采日玛村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的牧区群众。 谢晓锋、李世林、杨宇权一行深入各自结对帮扶的仲格扎西、索南木、才勒、成甲木、加洋草牧民家中,详细了解帮扶户的家庭信息、收入来源、身体状况、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特殊救助及日常生产生活等情况,认真听取当前他们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脱贫致富的想法,并为他们送上了慰问品,鼓励他们珍惜和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把握好国家给予的帮扶政策和脱贫攻坚有利机遇,着眼今后美好生活和发展前景,坚定信心,齐心协力,一鼓作气,扎实走好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相信通过政府、企业的帮扶和自身的不懈努力,一定会实现早日奔小康。集团公司将一如既往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助力采日玛村巩固脱贫成果,不断提升牧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近日,温州市财政局发布了《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文件》),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原2017年出台的《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已实施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17〕124号)、《温州市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温乡村振兴办〔2019〕43号)以及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精神,原管理办法部分条款需要修订完善,在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结余化解、绩效运用等方面需要更进一步明确要求,以加强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绩效,保障当前我市扶贫开发工作需要。 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承担市委、市政府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市级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挂钩帮扶的乡镇(街道)及扶贫对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