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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格式的通知》(新环督察办〔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对尉犁县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一一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制定2018—2020年项目建设计划并按期实施,确保完成《自治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规划目标。 1.督促制定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计划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格式的通知》(新环督察办〔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对尉犁县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一一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制定2018—2020年项目建设计划并按期实施,确保完成《自治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规划目标。 1.督促制定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计划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格式的通知》(新环督察办〔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对尉犁县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一一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制定2018—2020年项目建设计划并按期实施,确保完成《自治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规划目标。 1.督促制定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