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
厅领导批示重点**件涉及企业长江化工已经关闭,库存约5000吨废渣尚未规范处置到位。 1、按规范制定剩余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和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2、根据处置方案明确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到位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长白山管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管理,提高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全省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危险废物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2009年度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市(州)环保局负责危险废物管理人员1―2名,县(市、区)级环保局负责危险废物管理人员1名,各市(州)环保局组织和承担2009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更新调查工作及抗生素药渣和废氯化汞触媒产生及处置专项检查工作人员各1名。 (一)培训时间:2009年11月25日至27日,24日17时前报到
江西澳门大阳城集团2138网站首页环保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是澳门大阳城集团2138网站首页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工业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包括固体废弃物、废旧家用电器、电子废弃物的收集处理以及环保新能源的技术研发等业务。 项目建设占地160余亩,计划总投资约2亿元人民币。生产基地全部建成投产后年处理废弃物达到27万吨
医疗废物全生命周期在线追溯平台是一个集物联网、大数据、GPS、蓝牙标识唯一标识码、智能终端、智能采集、实时预警、电子围栏、电子联单、智能监控、安全事 件智能追溯等技术为一体的可视化医疗废物跟踪管理平台,实现对医废从“摇篮”到“坟墓”整个生命周期的综合监管。 医疗废物全生命周期在线追溯平台是一个集物联网、大数据、GPS、蓝牙标识唯一标识码、智能终端、智能采集、实时预警、电子围栏、电子联单、智能监控、安全事 件智能追溯等技术为一体的可视化医疗废物跟踪管理平台,实现对医废从“摇篮”到“坟墓”整个生命周期的综合监管。系统通过对医疗废物产生、转移运输、处置全 过程进行电子跟踪管理,全面监控医废转移环节,有效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切实落实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确保医废处理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法律法规,严格符 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等,将医废事故率降到最小,实现医废管理的透明化、信息化、智能化
垃圾是固体废弃物,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三类,其中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就是生活垃圾了。如果不及时妥善处理,会影响市容卫生,造成环境污染、恶化居住条件,甚至产生垃圾围城的后果。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二次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就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12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视为无意见
“没想到,一个举手之劳能使我得到这样的肯定,并且还有一千元奖金。”市民吕先生由衷地感慨。12月16日,两名热心市民应邀来到长沙市芙蓉区环保局,接受这份荣誉
河曲严守生态环境底线,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治理“百日攻坚” 为切实防范和化解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全县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形势安全稳定,2022年1月开始,市生态环境局河曲分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河曲分局六个执法中队与相关业务科室加强联动,按职责对监管辖区内涉及危险废物的企业通过组织学习培训、现场抽查、突击检查、资料清单检查等方式,从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开展全面细致排查,根据排查发现问题性质严重程度,严惩重罚与立行立改并行,并将根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办,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处置违法行为,坚决严防环境风险,确保“百日攻坚”危险废物集中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在市、县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来,河曲县环委办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成立了河曲县“百日攻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1月份开始,从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排查治理“煤改气”、清洁型煤燃用、渣土和垃圾清理、污水处理、涉爆粉尘企业的风险隐患方面全面开展排查工作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现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赣环评字[2016]63号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转发环保部《危险废物名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已于2016年3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转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发展和改革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 关于转发环保部《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部署,根据《环境保
各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 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 〔2020〕726号)要求,现将本市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国家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19〕5号)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单位要求与本市原试点工作方案一致,试点时间延长至2022 年12月31日。试点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证有效期限同步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