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
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1号)和《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11月13日,杏花岭区消息
11月13日,杏花岭区消息,为期10天的残疾人美甲技能培训班在小北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班。近段时间,该区陆续举办了电子商务、风味小吃、茶艺等十多个技能培训班,点亮了辖区残疾居民的就业创业路。 这次培训吸引了26名残疾居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