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权
聊城市律师行业狄保华、刘伟(鲁衡)等四位律师被聘任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 4月16日上午,聊城市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聊城市律师行业狄保华、冯天宏、刘伟(鲁衡)、张树杰四位律师被聘任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
(本网讯)8月28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来陕调研座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郑建山应邀代表我校参加座谈会。会上,郑建山就我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省纪委赋予学校监察权后的纪检监察工作变化进行了交流,就学校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汇报了经验做法,就实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就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谈了思考体会。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高山就我省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总体情况作了汇报,3所省属高校纪委负责人从不同侧重点在会上发言交流,3所部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单选题)违反《网络安全法》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并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 (单选题)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时,应当按照( )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并根据网络安全风险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 (单选题)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 )进行约谈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吹风会,中国社科院国际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关情况进行解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虽只是一字之差,但内涵更加丰富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人民网北京7月16日电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近日,经党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确保国家监察权规范和正确行使。 通知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规定》制定过程中对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监察机关依规依法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特别是对规范行使调查措施权提出严格要求。《规定》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监督执法程序,对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的审批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各项调查措施的使用条件、报批程序和文书手续;落实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要求,明确互涉案件的管辖原则,以及与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衔接、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强化法治思维,在措施使用、证据标准上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
正在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审议国家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国家监委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要求、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新增了“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为其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提供了宪法依据
法律(英语: law ),是人们在历经了历史上许多血泪之教训,为了维持社会正常运作,制衡政府之权力,保障人民权利,以及防止悲剧再度发生所制定之具有强制力之规范。 法律,可以强制力规范人与人间之关系,国家与人民间之权利义务关系,乃至于国与国间之国际关系。 在一个典型的三权分立国家中,执行法律的核心机构为政府的三大部门: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行政
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组织编写的《〈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释义》,近日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 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2019年7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了《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由谁来监督?怎么监督?这一难题在今年有了新的解决方案。2021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出台,这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 《意见》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为主线,围绕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做实同级之间的监督、发挥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压实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等方面,明确监督重点、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
正在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审议国家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国家监委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要求、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新增了“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为其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提供了宪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