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706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贵州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黔东南州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法律法规和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0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均可在我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镇远县的社会人员; (二)在镇远县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驻地在镇远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现场审核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材料报送州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