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
为加强我院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2019年自治区本级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5月15日,计财处、科研处组织在院二楼多功能厅召开了2019年全院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启动会。自治区科技厅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相关领导及评估中心专家,院各研究所分管科研负责人、科研秘书,院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计财处首先传达学习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2019年自治区本级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内容;自治区科技厅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专家对开展我院2019年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对象、评价目的、评价方法、评价依据、评价流程、具体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做了了介绍,按照项目分类,对全产业链、科技人才队伍、重大平台建设提升等项目绩效评价调查表进行了讲解,对大家提出的问题现场进行了详细解答;计财处对做好我院2019年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巴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隶属于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股级事业单位,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接受仲裁院领导,主要职能: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巴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2个股室。包括:综合办公室、立案接访室
浙江各地多个旅游景点关闭 严阵以待防台风“利奇马” 受第九号台风“利奇马”影响,各地出现严重风雨天地。为有效防范,确保游客出行安全,浙江省多个旅游景点暂时关闭。 截至8月9日9时,台州市共关闭A级景区67家,其中涉海的9家A级景区全部关闭,组织疏散游客6097人次,其中旅游社组织劝退组团游客362人次,劝退地接游客2412人次
南宁资讯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王小欢)近日,自治区本级财政下达2018年第一批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重大专项项目3.7亿元,支撑资助129项重大研发项目。 本次第一批下达的项目为2017年已经组织有关单位推荐、专业机构评审、按规定公示等评审确定的滚动项目,3年总计共资助12.95亿元。围绕打造“九张创新发展名片”,主要支撑包括在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大健康产业等领域的重点研发项目
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是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乌兰浩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是市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业务上接受市财政局的监督和管理。 为补充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经费不足,按《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以收取标书费,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11月,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运行的32家政府网站每周全覆盖检查,共检查128家次,合格率为99.2%
好消息!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至全国! 内容摘要:为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优化外贸结构,现就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优化外贸结构,现就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须符合的条件及认定管理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须满足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按照本通知所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执行
2022年,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我市财政部门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模,加强“三公”预算管理。2022年市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限额0.8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73亿元,政府性基金0.08亿元),剔除因体制改革省级下划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公务车购置、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基数因素,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严格按照《温州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五项制度》、《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流程的通知》等规定,规范管理因公出国(境)行为,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预算限额0.1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1亿元,政府性基金0.01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 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预算限额0.2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22亿元,政府性基金60万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严格执行《温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限额0.4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41亿元,政府性基金0.0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限额0.11亿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限额0.3亿元
2018年,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我市财税部门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预算管理。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限额1.0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预算限额0.77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严格按照《温州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五项制度》(温委办发〔2012〕145号)、《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流程的通知》(温财外〔2014〕544号)等规定,规范管理因公出国(境)行为,因公出国(境)费预算限额0.2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预算限额0.12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浙委办发〔2014〕42号)、《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温委办发〔2012〕96号)等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限额0.3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预算限额0.24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严格执行《温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温委办发〔2016〕85号)等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限额0.5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限额0.41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限额0.1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限额0.11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限额0.3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限额0.3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东胜区水利发展规划、方案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配合提出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建议,组织编制东胜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