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
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为切实防范化解我县尾矿库安全隐患风险,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和《陕西省防范和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若干规定》(陕应急〔2020〕286号)规定,2022年12月7日,县应急局组织省尾矿库专家对柞水县茨沟无主尾矿库闭库治理项目进行验收,专家同意该库闭库验收。依据省应急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应急〔2021〕441号),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尾矿库新增、回采、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商应急发〔2022〕46号)及陕西信泽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柞水县茨沟无主尾矿库销号项目安全评价报告》,2022年12月7日,县应急局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资源局、县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及下梁镇政府组织了现场复核验收,认为闭库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安全评价结论客观准确,同意销号。 根据县应急局申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柞水县茨沟无主尾矿库销号,现予以公告
我单位拟对位于 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 的 个旧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五大工程——北部选矿试验示范园区工程项目 进行变更,建设 个旧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五大工程——北部选矿试验示范园区工程变更项目,现已委托 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有限企业 编制《个旧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五大工程——北部选矿试验示范园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的相关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对《个旧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五大工程——北部选矿试验示范园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信息进行公开。我单位承诺,公示项目信息均真实有效
四川省巴中市日前出台《土壤污染风险源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对土壤污染风险源建档立案,全面获取风险源基础信息,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提升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水平。 《方案》提出,通过对全市土壤污染风险进行排查,从而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风险源环境管理档案,确定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风险源名单,为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的设置提供支撑,并为土壤污染分类施治提供基础数据库,达到土壤环境风险全面管控,有效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根据《方案》,本次排查将重点针对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风险的各类企业和设施场地,主要有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生活污染源、尾矿库、固废堆场、遗留场地等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及《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为了加强全市尾矿库安全管理,全面提高尾矿工的安全意识、专业技能水平和持证上岗率,经研究决定,商洛市职教中心(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尾矿工)初训、复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尾矿工)
为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尾矿浆必须通过超高管输送到尾矿库,这就要求超高管要耐磨,耐腐,不能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同时尾矿管的布置、选型和铺设也要注意很多事项为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尾矿浆必须通过尾矿管输送到尾矿库,这就要求尾矿管要耐磨,耐腐,不能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同时超高管的布置、选型和铺设也要注意以下事项: 1、超高管的布置: (1) 尽量不占或少占用农田; (4) 避免通过不良地质地段、 矿区崩落和洪水淹没区; 超高管一般都比较长、而且安装环境恶劣,一旦发生故障,对尾矿坝的安全构成很大的威胁,而且造成环境污染
首先什么时尾矿?选矿中分选作业的产物之一,其中有用目标组分含量最低的部分称为尾矿。在当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已不宜再进一步分选。但随着生产科学技术的发展,有用目标组分还可能有进一步回收利用的经济价值
为切实防范化解我县尾矿库安全隐患风险,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和《陕西省防范和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若干规定》(陕应急〔2020〕286号)规定,2022年12月7日,县应急局组织省尾矿库专家对柞水县茨沟无主尾矿库闭库治理项目进行验收,专家同意该库闭库验收。依据省应急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应急〔2021〕441号),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尾矿库新增、回采、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商应急发〔2022〕46号)及陕西信泽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柞水县茨沟无主尾矿库销号项目安全评价报告》,2022年12月7日,县应急局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资源局、县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及下梁镇政府组织了现场复核验收,认为闭库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安全评价结论客观准确,同意销号。 根据县应急局申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柞水县茨沟无主尾矿库销号,现予以公告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2023.03.31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保山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3.03.27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保山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3.03.27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3.03.27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市级绿美社区名单的通知 2023.03.10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阳光政务”在线访谈有关工作的通... 2023.02.23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许茂伟等3同志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2023.02.03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腾冲县腾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龙河锡矿选厂尾矿库依... 2023.02.01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2023.01.30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2023.01.18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3年保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2023.01.16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 2023.01.05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3.01.04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1.04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3.01.04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实... 2023.01.04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3.01.02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重... 2023.01.01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3.01.01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保山“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 2022.12.31
为扎实抓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局山西局决定从5月下旬至11月底,对市、县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工作将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文件提出的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结合先期开展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尾矿库化解风险、采掘施工队伍专项整治、汛期专项检查、建设矿山“三同时”专项检查、重点县攻坚克难、打非治违、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及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展开,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矿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突出问题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落实。 省应急厅与国家矿山局山西局组成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工作领导组及5个督导检查监察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考核考试、现场检查、明查暗访、意见反馈等方式,对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解剖式”检查监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