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
根据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卫市人民医院、中卫市中医医院被确定为副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单位。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掌握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应用与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将2022年通过中卫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的中卫市人民医院、中卫市中医医院任职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5工作日,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
媒体解读:《中卫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1月30日,记者从中卫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中卫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卫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于2022年12月23日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中卫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各地产生的建筑垃圾也日益增多。2022年2月,中卫市启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工作,先后经过起草、征求意见建议、立法调研、召开立法论证会、梳理汇总、修改完善、提请市政府专题会议、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等程序,最终出台《中卫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2018年三季度宁夏中小企业发展指数(SMEDI)为98.7,继续保持小幅下行,低于景气临界值100,环比下降了0.6个点,同比上升了1.6个点。分行业指数3升2平9降,分项指数2升6降。预计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环境依然严峻,市场预期不稳,效益缩水,生产经营压力较大,发展信心仍待提升
本报记者崔万杰3月23日银川报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今日公布今年前两个月全区城市环境质量排名。全区5地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空气质量均有改善。 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有所改善,5地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同比上升9.3个百分点,平均优良天数增加5天
2018年12月5日至9日,我院5名带队老师与102名2017级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和应用化学专业同学,赴中卫市华御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五天的专业见习。出发前,学院领导及参加本次见习的全体师生召开了见习动员大会,学院领导对带队老师和同学们提出了各方面的纪律要求。 见习期间华御化工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安排,进行了化工厂安全方面的培训和公司各分厂工艺路线的讲解学习;并参观见习了烧碱厂、氯苯厂、硝基氯苯厂、硝基苯甲醚厂、动力厂、污水处理厂和消防队
进入4月份,宁夏产地、市场水产品价格均大幅上涨,产地鲤鱼、草鱼、鲫鱼、鲢鱼、鳙鱼价格均创历史新高。4月最后一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各市产地鲤鱼、草鱼、鲫鱼、鳙鱼价格每公斤普遍突破20元大关,塘口均价达到21.22元/公斤,同比上涨36.74%。其中: 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农业农村部党校)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农村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中国-欧洲联盟农业技术中心)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农业行业分会)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南亚热带作物中心)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
本次考试共设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5个考区。某一考区报名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参加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和俄语(高级中学)面试的考生,统一在银川市考区报考,其它考区不设面试考场
申请人张吉禄对被申请人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人民政府、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不服,于 2020年5月27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张吉禄于2020年7月21日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人民网银川3月6日电(梁宏鑫)今天上午,宁夏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最新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通报。 2020年3月5日0-24时,全区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3月5日24时,全区现有确诊病例6例,累计出院病例69例
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2022年12月13日中卫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卫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七章二十八条,分为总则、建筑垃圾排放管理、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建筑垃圾消纳管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法律责任、附则七部分。主要针对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核准,建筑垃圾处置的禁止行为,建筑垃圾运输应当遵守的规定,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