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田益武主持。 根据会议议程,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区慢性非传染疾病综合防控工作情况、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涧西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了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工信委关于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六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会议还书面听取了关于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视察情况和西部生态城建设视察情况汇报
近日,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黄某等七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贡市首例进入审判程序的涉恶案件。自贡市高新区刑警大队民警、社区干部等三十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江州讯 近日,江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方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经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判处方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1至3月,被告人方某某分别到江州区江州镇那垌山武警通讯站等5个基站盗窃通讯基站的馈线,实施盗窃8次。盗窃后,方某某将馈线卖给流动收购摊点,有部分卖给宋某某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2019年9月8日,第十师北屯市召开了劳动人事争议首次裁审衔接联席会议,会议由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仲裁委员会主任苏宇同志主持,第十师中级人民法院、北屯垦区法院、巴区法院领导及相关人员、师市仲裁院全体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针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及诉讼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对如何及时公正高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促进裁审良好衔接、降低**成本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并一致赞同构建裁审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及时化解纠纷
【概要描述】 因火炬路由锦州路至丹东路段道路施工,自7月18日起,公交12路、K1路临时改线行驶。 因火炬路由锦州路至丹东路段道路施工,自7月18日起,公交12路、K1路临时改线行驶。 12路由威海站发车至迪尚凯尼公司站,改行丹东路、文化路至高区法院站恢复原线路运行,取消青青小城、火炬大厦2个站点,改行路段停靠沿线站点
11月25日上午,四川省高院法警总队副总队长刘少荣率考核组对自流井法院对“人民法院深化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进行考核验收。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静春,法警支队支队长陈春毅,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勇,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小林陪同考核验收。 考核组一行查验了区法院羁押室、监控室、审判庭、装备室、案件流程,参观了法院法院廉政文化建设阵地、诉讼服务中心等功能阵地,随后查阅了司法警察大队文件资料、登记台账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学生违法犯罪,促进学生健康成长,1月14日晚,淮安中学举办法制报告会。淮安区法院少年庭法官张峰,为高一高二全体学生做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报告。张峰法官以“反对校园欺凌,守护平安校园”为主题作了深入讲解,他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有哪些危害”“校园欺凌有何成因”“遭遇欺凌怎么办”等方面的内容
1月10日,祥符区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祥符区委书记、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王彦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区领导张红军、张洪伟、卫莹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并对当前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部署。 王彦涛指出,2022年,区人大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落实党的决策和部署,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全面服务经济建设,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3 日表决通过: (2020年7月3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杨学山 为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贠卫东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干字〔2020〕132号、张干字〔2020〕137号文件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 任命梁文兵 同志为市筹办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自由式和单板滑雪世锦赛组委会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曹春燕 同志为市筹办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自由式和单板滑雪世锦赛组委会办公室)市场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宗尚春 同志为市察北管理区(市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锻造一支素质高、医术精、服务优的“天目名医”队伍,加强全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卫人才社会认同感和个人获得感,激发医卫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人才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临政函〔2019〕71号)文件精神,我区组织开展了“天目名医”评选工作,经推荐、评选、公示,杜纯忠等20名同志获评临安区“天目名医” 称号,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评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