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
7月1日,我市湟中区民政局举行了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揭牌启动仪式,从1日起,湟中区婚姻登记服务将在湟中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统一集中办理,这是我市取消35个乡镇级婚姻登记点后,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婚姻登记服务的一个缩影,这也为婚姻登记服务的“市内通办”“省内通办”和下一步“跨省通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为了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新要求下对婚姻登记服务幸福感、获得感的新期待,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温馨的婚姻登记服务,同时为了确保2021年年底前,我省实现婚姻登记“省内通办”,为按时实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创造条件,西宁市根据《西宁市推进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发挥省会城市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县(区)婚姻登记场所服务功能,取消了35个乡镇婚姻登记职能,收回县(区)级统一办理,这将有效解决乡镇婚姻登记人员流动频繁、婚姻档案管理不规范、工作效能偏低等问题。(王琼)
如果小三知道男方已经结婚还和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那么她就构成重婚罪这是触犯了法律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有权要求被抚养受教育如果你和丈夫离婚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不受保护!你可以向计生办举报小三的非法怀孕行为. 法院会判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涉嫌触犯重婚罪双方都将坐牢.但女方处于怀孕状态可能会在生过孩子哺乳期过后再坐牢.也有可能监外执行. 这是道德问题不受法律如果她和男人犯了重婚罪是可以受到法律不过需要原配拿到重婚罪证据起诉告小三和他老公这样小三和老公都可能坐牢如果没有证据没有起诉小三主没事小三的孩子男方和小三自己都有抚养责任. 小三有了孩子需要承担重婚罪、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小三有了孩子如果可以证明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可能构成重婚罪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不在我国境内结婚的人,如何在国内证明自己的婚姻关系,这就需要涉外结婚公证。涉外结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的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涉外结婚公证用途主要用包括:遗产分配、房产买卖、离婚等方面,用途很广泛
我馆在“海外中国公民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ydj.mfa.gov.cn)开放6月18日、6月25日、7月2日和7月9日四个星期五的的预约名额。请有结婚登记需求的在西中国公民(双方均持西班牙“居住”类居留)登录网站进行预约,并在预约时段凭预约单和准备好的相关材料到我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因疫情防控的需要,开放名额有限,敬请谅解
市民政局结合民政行业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存在的主要问题: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和知晓率还不高,群众知情率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
你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 ... 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复婚需要什么手续所需证件盘点《新闻》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那么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又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本篇文章为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吧。 复婚,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
为向旅德同胞提供更加便捷的领事服务,实现“掌上办”、“零跑腿”,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将于2022年5月16日正式启用“中国领事”APP中“婚姻登记预约”业务。启用之后,原婚姻登记预约网站将不再受理新的预约申请,但已完成预约的仍然有效。 申请人登录APP后,点击APP“婚姻登记预约”业务模块,选择“结婚登记”,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双方姓名、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号、国内身份证号(港澳居民需提供本人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号,台湾居民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号)、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等,预约到馆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到馆申办结婚业务
查方燕律师,苏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政纬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查方燕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1、关于公民的婚姻状况信息,在婚姻登记机关是无法显示的,因为这种信息属于户籍管理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