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
近日,武穴市召开迎接住建部和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部署工作会。市政府办、各镇处分管负责人、城建办主任及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教育局、环保局、卫计健康局、旅游局、水利湖泊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市垃处办督办专班人员共45人参会。 会上,学习了《关于做好迎接住建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验收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迎接住建部和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验收的实施方案》;通报了武穴市2019年一季度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督查考评结果
8月26日上午,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召开“党建助推重点企业解难题”推进会,来自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工信局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单位在落实“党建助推重点企业解难题”中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打算。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潘国建书记在听取各单位汇报后说,各单位在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党建助推重点企业解难题”方面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各具特色、亮点纷呈、卓有成效。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他提出: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立足常态长效开展工作,持之以恒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二是进一步树立求解思维,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逐步实施,逐个解决,确保取得预期成效;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机关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既立足职能,又充分发挥职能,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为全市“三高一争”作出市级机关的贡献
(通讯员 张振文)瑞兔迎春到,欢乐闹元宵。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浓厚节日喜乐氛围,凝聚团结奋进力量,2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开展“我们的节日·元宵”活动,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陈爱喜参加活动并送上节日祝福,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全体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参加活动。 活动中,文艺汇演和知识竞答两个环节穿**行
本文摘要:今日,泸州日报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因长江大桥即将关闭维修整治,从6月28日起,江阳区、纳溪区、龙马潭区党政机关和部门企事业单元实行错时上下班、错峰出行。上下班时间详细调整为:9:00—12:00,14:30—18:30。涉及教育、卫生、民生服务、应急处突、执法执勤等特定领域的机关企事业单元(如学校、医院、窗口单元等)仍维持原有上下班作息时间稳定
为促进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十堰市钒资源综合开发利用2月10日下午十堰市钒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座谈会在市政府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政府办副秘书长毛伟主持。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同志、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市政协办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国际液流电池标准起草者张华民教授作了《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现状、市场需求及展望》专题发言中国地质大学程胜高教授作了《钒矿采选一体化的现状与发展前景》专题发言十堰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友安作了《十堰钒产业开发的环境影响及对策》的专题发言
本文摘要:今日,泸州日报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因长江大桥即将关闭维修整治,从6月28日起,江阳区、纳溪区、龙马潭区党政机关和部门企事业单元实行错时上下班、错峰出行。上下班时间详细调整为:9:00—12:00,14:30—18:30。涉及教育、卫生、民生服务、应急处突、执法执勤等特定领域的机关企事业单元(如学校、医院、窗口单元等)仍维持原有上下班作息时间稳定
吉安新闻网讯(记者任洪广)6月5日,记者获悉,我市日前通报了2019年全市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其中,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排名前三名的县(市、区)为:遂川县、永丰县、安福县。林长制考核排名前三名的县(市、区)为:遂川县、泰和县、安福县
为及时全面掌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压实审计整改责任,近日,淮南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建立全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月调度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工作调度制度化、整改落实责任化、督查考核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全力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是工作调度制度化。《通知》明确了每月以召开专题调度会议方式调度一次审计整改工作,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
为总结交流2019年党风廉政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暨干部作风大整饬工作,5月8日下午,县交通局召开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党风廉政暨干部作风大整饬动员会。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汉阴公路段支部书记及全体支委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了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委办《全县干部作风大整饬工作方案》、县纪委办《关于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学习了局党组《干部作风整饬工作方案》
现拟对《苏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暂定名,以下简称《办法》)进行立法前评估,为保证立法前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前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成立由市政府办主任、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市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为主要成员的立法前评估小组。 本次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立法前评估小组,制定立法前评估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主要工作是发布立法前评估公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得出初步结论;第三阶段为评估报告形成阶段,主要工作是起草《办法》的立法前评估报告,根据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专家等的意见和建议,经领导集体讨论,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立法前评估报告。 如对本次立法前评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8月26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下述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为意见反馈):lifaqianpinggu@suzhou.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