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村民的消防意识和应急技能,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1月18日,东坝街道傅家坛村联合安监、消防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春节前消防应急演练培训活动。 活动现场,消防专业人员为村民们讲解了日常生产生活中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如电器电线老化、燃放烟花爆竹、电动车“飞线充电”、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等。随后,对发生火灾事故后应该如何进行基本的扑救以及逃生自救技能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示范,并鼓励村民积极参与进来,通过现场使用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工具对模拟火点进行灭火,从而提高村民的实操能力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祭扫工作的通知》以及《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确保邵阳市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有序,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城乡居民要主动劝导在外亲属清明期间不返乡,采取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心灵家书,或委托公墓管理机构“代客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遥祭先人,寄托哀思,尽可能减少实地祭扫活动或延期开展祭扫活动。所有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区、骨灰安放场所等殡葬服务网点实行按日分时段限流预约祭扫
尊敬的家长:您好! 元旦和春节即将到来,首先预祝大家身体健康、学习进步、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传统习俗,可以增添节日喜庆欢乐的氛围,但同时也会严重污染空气,易引发火灾,危及公共安全,甚至引起安全事故。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文明健康、安全环保的社会氛围,依据《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的通告》,倡议广大家长朋友们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发现、制止孩子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二、做“禁放禁烧”的践行者,带头严格遵守“禁放禁烧”规定,不在禁止区域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祭祖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春节期间各类烟花爆竹事故、案件的发生,1月20日,市公安局开展主题为“购买合格产品,安全燃放烟花”集中宣传活动。根据规定,我市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2月3日至2月2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为期22天。市区允许临时销售烟花爆竹的时间为1月31日至2月24日
1月22号,市气象台2020年春节假日天气信息通报会召开,会上发布了春节假期天气情况。 ▲除夕,晴间多云,最低气温为零下16~零下7℃,最高气温在零下3~3℃; ▲初一至初三,气温变化不大,能见度较差,清晨有雾或轻雾,其中初二夜间至初三白天有微到小雪; ▲初四到初六,以晴为主,受冷空气影响,气温下降4~6℃,初六最低气温降至零下20~零下10℃。 一是春节假日期间气温波动幅度较大,提醒市民关注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
本文摘要:5月20日,省教育督导评估组亲临上栗县花炮职业学校检查指导工作。这是花炮职业学校作为上栗县教育发展的亮点,首次拒绝接受了省教育督导评估检查。跨进学校,爆竹祖师李畋的雕像之后映入眼帘;几十张花炮企业宣传牌规整地排序道路两旁;走出花炮展厅,预示着解说员的讲解,嘉宾们好像置身于中国1300多年的烟花爆竹发展历史长廊,享用了一场民族喜庆文化的盛宴
寒假即将到来,为增强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寒假和新春佳节,现将2015年寒假相关安全事项告知如下: 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身份证件等,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轻信陌生人来电、短信,不贪小利、图便宜,不随便捡拾物品,不将个人身份证件或其它证件借予他人。 二、假期不在宿舍里存放大额现金和手机、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贵重物品。 三、寒假留校时要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注意宿舍防火、防盗,杜绝使用明火、违章电器;外出时关好窗户、锁好房门并关闭电源;如要外出到较远地方,应提前告知辅导员及家长,并保持通讯畅通
2020学年的寒假将至,在这辞旧迎新之际,为了保证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平安、快乐、温馨、恬静、健康、祥和、有益、有意义的寒假,我们提出以下安全提示: 2. 遇到他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立即前往安全距离以外。 3. 燃放烟花爆竹注意火源,远离一切可燃物。 4.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仔细看清使用说明,要做到远离人群,手持爆竹应当抓握爆竹安全部位
在花开俏笑,暗香涌动,淡淡花香、麦香弥漫的六月,河南三建美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满怀激情地迎来了公司成立二十周年庆典,2019年6月18日庆典活动在公司所在地隆重举行。近百条祝贺的条幅如七色彩虹装点着会场的背景,飘扬的彩球和束束鲜花象征着民营企业如春雨般蒸蒸日上。巨大的电视屏幕向来宾展示着今日美辰的欣欣向荣,以及现代化企业的风貌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我市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优化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规定,市政府决定在济宁中心城区相关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材料制成,引燃后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爆竹、礼花弹、电子炮等。 二、以下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济宁主城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淄矿集团铁路专用线以南,东外环路以西,临菏路以北,105国道向南至济宁大道向东至滨河路向南一线以东; (二)兖州区北环城路以南,泗河西岸以西,大安河以东,丰兖西路—大禹南路—南环城路—日兰高速一线以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