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精神
3月4日,保利集团定点帮扶工作专题会暨挂职干部座谈会在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总结交流2021年定点帮扶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帮扶任务。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定点帮扶工作小组组长张浩参会并讲话
各省辖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 有关县(市)财政局: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更新确认工作的通知》(豫财金〔2022〕46号)等文件精神,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了更新确认工作。经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汇总审核,现将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予以更新。本次调整更新后,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共80家(见附件)
2月27日至3月15日,体育教育学院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青春践行二十大”主题班会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主题鲜明,层次清晰。学院通过组织全体辅导员集中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通过年级大会开展动员,进一步明确“青春践行二十大”的班会主题
为切实做好暑期托管工作,奎聚街道石湾小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精心布置,将暑期托管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开展专题研究部署。学校以《潍坊市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实施细则》为依据,迅速行动、全面调研、统筹落实,科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把开展暑期托管的消息传达给每一位家长,秉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摸底报名情况设置班级和师资配备,稳步做好暑假托管的准备工作
根据省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举办以“创新赋能新业态、创业培育新动能”为主题的2022年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短视频、电商直播、网络营销、网约配送”新业态“创业达人”选拔赛。 本次大赛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发展新就业形态的有关要求,旨在发挥“互联网+”新型服务模式的优势,发掘优质新型创业人才,赋能网络渠道,培育经济新动能,催生新型市场主体,培养一批跨界融合、敢于创新的新型服务人才,带动更加灵活、更大范围的创业就业,不断开创全省创业创新工作新局面。
发布日期:2002年09月25日 21:06 点击次数: [本站讯] 9月24日下午,学校在东校区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校务公开工作会议,就印发《山东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汇编》(讨论稿)进行了部署,校党委副书记、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尹薇同志主持了会议。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李光合同志介绍了“汇编讨论稿”的形成过程,就下一步对“汇编讨论稿”进行补充、修改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特别强调了要认真学习、准确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及学校今年先后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深入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并把其贯穿于本次对“汇编讨论稿”的修改工作之中
一、学习会议文件精神: 学习《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工作年度评估的通知》、《高淳区中小学校综合考核方案(修订版)》、《关于组织2021~2022学年度高淳区优秀班主任考评申报的通知》、《高淳区教师发展中心11月工作简报》等文件。 ①12月15日13:20 初中数学骨干教师培育班培训 武家嘴实验学校 高淳区初中数学骨干教师培育班全体学员及各校初二数学备课组长; 2.报送2021年度《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责任人:赵伟伟); 3.固城街道中考奖励基金计算核对(责任人:孔华明); 4.组织2021~2022学年度高淳区优秀班主任考评申报(责任人:赵伟伟、各班主任); 5.2021年教师非组班培训省网录入(责任人:教科室); 6.部分教师2021年继续教育课时达标点对点督促(责任人:教科室); 7.2021年继续教育校本课时录入(责任人:李春林)。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0〕5号)等国家、省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及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医保局印发了《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本通知? 答:《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于2012年12月底印发,2013年1月正式实施。此后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分别在2016年7月、2017年7月、2018年12月、2019年10月进行了4次调整,保障水平逐年提高,特别是对困难群众的倾斜已高于国家医保待遇清单要求,需按规定对我市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奖、助学金学术成果(论文)认定办法》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评审,现将2022年度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1日—2022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依据真实可靠材料实名向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5811382;邮箱:790785409@qq.com;联系人:朱老师。 评审结果:见附件
4月4日,学校以线上会议的形式召开2022年春季学期第二次一流学科建设工作会议,就如何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好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编制进行研讨。黄鹄副校长出席会议,会议由学科办张海燕主任主持。相关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一流学科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