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为改善城区市容环境,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近日,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辖区占道经营、餐饮油烟、门前“五包”落实不到位、“三小车”乱停乱放以及工地噪音等市容问题进行为期一周的冬季大整治行动。 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整治前,执法人员向广大居民、商户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讲解遵守城市管理规定的必要性、重要性,引导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执法人员的边巡查、边宣传、边督促、边治理的方式,扩大了整治工作知晓范围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7号) 在洛阳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中,发现1批次标称为我辖区企业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洛阳高新开发区克亮五香牛肉店销售的烤羊肉(标示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河南金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洋县人注意了!不带头盔不系安全带,已有82人被行政处罚! 近日,洋县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重拳整治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大队在县城及乡镇主要路口、路段设立多个执法点,逐一排查过往车辆,并邀请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随警作战。 7月21日上午,史军副大队长带领大队法制宣传中队负责人、记者深入县城文化馆十字、保险公司十字执法点进行督导检查
洋县人注意了!不带头盔不系安全带,已有82人被行政处罚! 近日,洋县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重拳整治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大队在县城及乡镇主要路口、路段设立多个执法点,逐一排查过往车辆,并邀请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随警作战。 7月21日上午,史军副大队长带领大队法制宣传中队负责人、记者深入县城文化馆十字、保险公司十字执法点进行督导检查
民政部近日出台《全国性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初审暂行办法》,其中规定,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公众的公益性捐赠,才有资格申请“税前扣除”。款物使用等信息必须始终透明。 2008年底,财政部、国税总局、民政部曾联合下发《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可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据央视新闻报道,记者30日从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获悉,张家界针对近日网上流传“导游怒骂游客‘骗吃骗喝’”一事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涉事旅行社和旅游购物店停业整顿,处以行政罚款20万元人民币,并责令其向相关游客道歉。 4月21日晚,网络上传出一导游与游客发生争执。视频中,该导游指责游客“不买干什么报这种团,是骗吃骗喝吗”,引发舆论关注
对南山区四上在库企业连续3个月不减员(2022年7-9月平均每月企业缴交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2022年6月企业缴交社会保险人数)的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在职员工参保人数规模(按照2022年6月企业缴交失业保险人数)分档予以奖励:10人以下奖励0.5万元、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奖励1万元、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奖励3万元、100人(含)以上200人以下奖励5万元、200人(含)以上300人以下奖励10万元、3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奖励15万元、500人(含)以上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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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昌都市检察院与昌都市林长办、昌都市公安局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昌都市“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发挥林长办公室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林长制各成员单位统筹协调作用,共同守护藏东大地“生态绿”。 《意见》明确,通过全面实施“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林草湿资源保护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工作合力,实现协作办案,高效率执法。严厉打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灾害防控,强化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加大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保护力度,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