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
透光观察,女神20元纸币可见¥20,10元纸币可见¥10。 延续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冠字号码字形设计,异闻有利于现金机具识别。1元硬币规格调整后,部作直径缩小11%,便于公众携带使用
最近,成都、德阳、梅山、资阳市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承德梅子四老品牌与城市合作"(以下简称"规划"),充分发挥老品牌在历史、文化、创业、市场积累等方面的优势,共同促进老品牌的创新发展和复兴。 规划"明确,力争用三年时间,完善支撑体系,促进老品牌协调发展,增强老品牌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力,建设多家老品牌形象店,运用传统技能编辑整理一批美食菜肴,培育一批文化特色强、产品和服务质量优良、品牌知名度高、生产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老品牌企业。-我们的记者雷赤"
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改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组织起草《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未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随着消费者对室内车内环境质量意识的提升,行业将迎来新一轮创业发展窗口期。”1月22日,全国室内车内环保行业发展年会在京举行,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检中心主任宋广生在会上表示,行业内“黑天鹅”事件和“灰犀牛”事件的发生,为市场快速扩张提供了契机。 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室内车内环保行业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2018年8月31日爆出的长租公寓甲醛超标事件;一是2018年10月31日,中汽中心首次发布中国生态汽车抽车评价结果显示,车内空气质量“全军覆没”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40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将复学工作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到位。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部署,2020年3月1日前,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不得开学,教育培训机构一律暂缓开展线下服务。各学校要在开学前与当地卫生医疗机构联系,在开学后一旦出现疫情,学校必须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到医院诊治
近日,宁夏新闻出版局召开重点印刷企业负责人会议,认真落实新闻出版总署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安排部署“3.15”质检和加强印刷复制发行监管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全区出版物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出版复制企业的126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宁夏新闻出版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宁夏印刷技术协会理事长海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海军同志在讲活中强调,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萍乡市纪委市监委下发通知,就疫情防控工作明确8项纪律。 1.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禁在贯彻落实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
红网时刻新闻3月1日讯(记者 龙真)2月28日,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第2号消费提示:“新能源汽车消费攻略”,以帮助消费者了解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消费知识,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确定用车目的及需求。消费者应当根据购车目的和用车需求,如每日行驶里程、行驶路线、停车及充电场所安排等,选择适合的车型和车辆配置
水都网讯(通讯员 刘品)为进一步净化林区校园周边文化环境,8月26日上午,白杨坪林区开展了“扫黄打非护苗”秋季开学季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 行动中,白杨坪林区纪委办、疫情防控办、市场监管、警务室成立检查专班,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深入学校周边商店等场所进行检查。检查组详细检查了各经营店铺的进货来源、信息登记等情况,重点检查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办理正规手续,是否出售不利于学生观看的书籍,是否出售过期食品等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 (02-21) 湖南省优质籼稻单品种大... (12-26)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 (06-27) 5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发... (06-27) 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 (06-27) 工业设备上云等工业互联... (06-27) 祝贺!5位在湘专家当选... (06-27)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 (02-22) 关于收取2023年度会... (02-21)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 (12-08)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由湖南隆平高科种粮专业合作联社制定的《优质籼稻单品种大米全程生产技术规范》湖南省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讨论并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 请于2022年9月18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相应标准起草单位反馈至起草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