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文,我市正式获批成为全国首个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试点城市。此次成功申报,为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018年以来,市建设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和市银保监会4部门坚持以践行“两山”理念、引领绿色发展为导向,不断推进绿色金融和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全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州经验”
义乌市城乡建设职业培训学校成立于2009年5月,是一家经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义乌市民政局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培训机构,为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AAAA”单位。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为浙江省建设类人员考试考点,负责义乌市建设行业各类考试报名及具体考务工作。学校具有多年从事建设行业教学经验,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和管理团队,特聘高职院校教授、建设行业专家授课;教学设施完备,有近600平方米的教学场地和技能实操培训基地,并配有一个60座的计算机网络考试及练习教室
由于好朋友罗正方(前台南市建设局局长)的叫唤,放弃去英国留学的计划以及在台北某顾问公司的工作,1999 年 9 月到台南市政府工作,主管业务是台南市四草野生动物保护区,保育业务隶属建设局农林课,这是我第一次的公务人员经验。按照我的个性及长期在环保团体工作的经验,保护区的事情,一定要和环保及保育团体及学者专家们合作,由政府自己做是万万不可,以免发生闭门造车的错误。因此除了大量阅读保护区相关资料,也着手与各保育及环保团体联系,还好在环保团体待久了,多多少少留下了一点口碑,团体们没有拿对待政府官员的方式待我,很热心的提供我各式各样的帮忙及故事,也借着他们而认识了一批学者专家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省住建厅《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建市〔2019〕89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建政秘〔2019〕20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政秘〔2019〕204号)文件要求,依据2019年企业资质等级、在蚌纳税额、建筑业发展、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表彰及党建工作、科技创新、优质工程、标准化管理、通报表扬、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停工、约谈、其他不良行为等方面情况,对蚌埠市所有在建工程的房建与市政总承包企业,开展了2019年度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2020年9月1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李加亮主持召开审计署反馈2018年度安居工程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 会议通报了审计署反馈2018年度安居工程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审计整改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强化责任担当,切实采取有力举措,全力以赴抓好整改,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整改到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企业类资质(资格)管理规定,经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拟同意核准广西万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资格),现以公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我局公告的企业资质审查结果有疑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行政审批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化粪池清理不及时,晴天雨天都受罪,家住在芦淞区人民中路792号的黄先生就感同身受。 黄先生今年75岁,住在芦淞区人民中路792号的居民楼已有二十多年了。冬天的时候,气味尚可忍耐,到了现在,黄先生就觉得苦不堪言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对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9月1日起,我部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委托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资质延续审查工作
汨罗百余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集中“充电” 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7月21日,岳阳市建筑职业岗位技能提升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汨罗培训班开班,汨罗百余名从事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工种的人员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为期5天,参培人员将通过集中理论学习、实际操作和考试,深入学习掌握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架子工基本知识,常见脚手架搭设技能及施工安全技术,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技术等知识。从而进一步提高执业安全技能,防范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4]159号),今年继续执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附件1,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为做好2015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企业开展统计工作。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于2016年3月31日前,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URL]—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5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