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宜昌职业技术学院获得或指导学生获专业相关技能大赛省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优先
8月20日,2019-2020年“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召开中期推进会。会议采取网上形式,通报了活动总体进展情况,汇总各地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商定入围人员的推选规则。5个省药监局、协会介绍了在活动组织、协调、宣传等方面的做法
民革云南省委: 政协云南省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0413号《关于强化省内统筹共享、突出州市区域特色,建设我省特色万众创新公共平台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云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2016年11月,省人民政府建立了云南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工作,研究和协调实施意见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实施意见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
潢川县2018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200名教师公告(9月28至30日现场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部分学校用人需求,经县政府同意,报上级部门批准, 2018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其中城区学校招聘100名,乡镇学校招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3、年龄要求:报考城区学校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学校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4、户籍要求:具有潢川县户籍
与他人讨论结婚需要寻找对象,分析结果显示现在剩女大量出现的原因之一。 要求条件:杭州市区本地人,自己有房(2室1厅以上),相貌过的去,有上进心。年龄合适25-30岁
泸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26个方面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泸州市科知局获悉,按照实施意见,泸州到2017年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30个以上、面积达到70万平方米以上,将初步建成覆盖全市各县(区)、各园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体系。同时,将新增中小微企业10000户以上,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10000件以上,创业者突破40000人
昨日,国务院正式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明确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技术路线和主要目标,提出了五大主要任务和六大保障措施。 《规划》指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国际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未来10年将迎来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目前我国汽车产销规模已居世界首位,预计在未来一段时期仍将持续增长,必须抓住机遇、抓紧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汽车产业优化升级,实现由汽车工业大国向汽车工业强国转变
逆向派遣,也叫逆向劳务派遣,即与本单位部分或者大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让这些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再与本单位指定的某一派遣机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然后由该劳务派遣机构将这些职工再派回本单位继续工作。 二、逆向派遣为何违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工主要适用于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的工作岗位。如果该工作岗位需要稳定性的员工,但用人单位为了躲避法律责任非要员工进行劳务派遣,即违反了法律
北京理工大学信息与电子学院院长龙腾教授入选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近日,科技部印发了2013年度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确定了267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42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67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38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十二项重大人才工程之一,旨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工程师、优秀创新团队和创业人才,打造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领和带动各类科技人才的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初选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科技部将择优推荐纳入“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根据《关于做好 2022-2023 学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西交研〔2023〕11号)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西交研〔2019〕114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定、学院审核等过程,现对我院拟获得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结果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如附件所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10日18:00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其中,如果研究生院(研工部)在复核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经核实后,直接取消其所占推荐指标,不再增补;如复审后通过的人员未在 2023 年 3 月、6 月批次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取消获评资格名额不再顺延。 公示日期: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