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cma证书申请条件有哪些?取得cma认证具备三个条件:学历、成绩、工作经验,有关具体申请条件可以参考如下正文,前来关注。其中,cma考试科目为P1《财务规划、绩效与分析》和P2《战略财务管理》,望考生们周知。 取得cma认证具备三个条件:学历、成绩、工作经验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扎实的市场经济和管理理论基础,熟悉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通晓会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实务,能够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及相关工作的复合性应用型专门人才。在校学习期间符合条件并经过选拔,本专业方向学生可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境外实习。 专业核心课程: 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企业财务学、审计学概论、资产评估、纳税筹划、审计实战模拟、计算机会计与审计等
报告时间 022年11月29日 18:30 刘达禹吉林大学教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职业会员(CPA资质);高级证券从业分析师;于《世界经济》、《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中国工业经济》、《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Energy Economics》、《Economic Modelling》等国内外顶级经济学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一般项目,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吉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10余项。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们,是不是想要了解一下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以及报名时间呢?目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已经公布了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想要了解的考生,一定不能错过了!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批准,现将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公告如下: 2022年8月26-28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其中: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四个科目将在部分考区实施两场考试)。 2022年8月27日举行综合阶段考试。 鉴于欧洲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为确保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便于考生早作安排,经综合研判,决定取消2022年欧洲考区的考试
泰祺教育 2022年03月15日 64 2022年考研成绩已经出炉,虽然高校的复试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但是如果初试成绩能够达到往年分数线或者差距不大,就需要认真准备复试了,毕竟不少院校的复试成绩占比接近40%-50%。 众所周知,MPAcc复试由思想政治、专业课、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及口语四个部分构成,对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还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根据高校的安排,形式上又可能有笔试和面试两种不同的考试方式
在重庆图书馆自修室,市民正在看书学习。 秋日的北京,空气中凉意渐浓。对于上班族来说,周末是难得的休闲时间,有的人选择在家里休息,有的选择和朋友聚会,也有一群人,选择利用这部分时间,准备自己即将到来的考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中“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和“完善审计准则体系”的要求,规范和指导注册会计师开展实务工作,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动态趋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审计》等两项审计准则,并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23项准则进行了一致性修订,现予批准印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修订的两项审计准则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10〕2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18项审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9〕5号)中,相应的两项审计准则同时废止
2023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已确定) 2023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已确定!就在11月23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的公告》可知: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于2023年8月25日-8月27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其中: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四个科目将在部分考区实施两场考试),2023年8月26日举行综合阶段考试。 2023年8月25日-8月27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其中: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四个科目将在部分考区实施两场考试)。 2023年8月26日举行综合阶段考试
为了回应社会各界对审计质量的关切,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能力,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修订)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相关准则。 本次拟订(修订)的准则包括三项,分别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修订)、《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拟订)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修订),现予批准印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批准则,即2023年1月1日起建立完成适合本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开始运行,自运行一年之内开始对该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2.对于不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本批准则,即2024年1月1日起建立完成适合本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开始运行,自运行一年之内开始对该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3.允许和鼓励提前执行本批准则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0〕13号),中注协2020年减半收取本级会费。 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相关规定,经第七届七次理事会表决通过,北京注协免收2020年本级会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注协2020 年继续执行2019年会费标准,即合并计算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