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制
关于对河北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 [2022-10-19] 关于公布河北省2022年第三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2022-09-14] 关于对河北省2022年第二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2-08-02] 关于对新认定拟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2-06-20] 关于公布河北省2022年第一批更名(含重大变化)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2022-05-12] 关于对河北省2022年第一批拟更名(含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2-04-19] 关于公布河北省2021年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2022-03-26] 关于对河北省2021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补充备案的公告 [2022-01-11] 关于对河北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补充备案的公告 [2022-01-11] 关于对河北省2021年认定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 [2022-01-05] 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2021-12-29] 关于公布河北省2021年第五批第六批更名(含重大变化)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2021-12-21] 关于公示河北省2021年第三批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1-12-02] 关于河北省2021年第二批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告 [2021-11-25] 关于公示河北省2021年第二批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1-11-03] 关于河北省2021年第一批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告 [2021-10-27] 关于对河北省2021年第五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1-10-26] 关于公布河北省2021年第四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2021-10-15] 河北省2021年第一批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021-09-18] 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2021-09-18]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20条措施,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据省政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要求,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各地各部门要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为此,我省结合实际,从市场主体的关切出发,系统性发力,以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出台的20条措施包括:优化投资项目前期评估审批、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鼓励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经营等
威远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多措并举,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23-02-22] 连界镇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2023-02-15] 威远县市场监管局着力开展包容审慎监管 推动营商环境改善 [2023-02-10] 观英滩镇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便民惠民助力乡村振兴 [2022-12-14] 县委书记兰徐深入企业开办专区调研指导工作 [2022-11-11]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质量考核评查 [2022-11-02] 市委副秘书长、市绩效办主任莫冬虎一行调研我县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 [2022-06-23]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全程电子化助力审批提速升级 [2022-05-27]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远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的通知 [2023-02-21] 威远县财政局关于推进“政采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11-28]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帮扶十大行动推进工业经济企稳回升的通知 [2022-11-04]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远县乡镇承接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 [2022-10-17]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远县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 [2022-08-25]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远县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6-17]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远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2022-02-14] 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1-24]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江西考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242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9日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屯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度,对于非必要申请材料如授权委托书、证据材料等缺失的案件,给予先行受理,真正实现让群众“只跑一次”。截至目前,中心共受理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46件,其中免经济困难状况证明 34件,实行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12件。 下一步屯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加强规范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工作,认真指导申请人填写《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及《经济困难状况承诺书》,告知相关的权利义务,在遵循便民利民、公开公正原则的同时,加强与民政、住建、村居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核查配合,探索事前、事中、事后的核查方法,让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比去年同期增长10条,年增长率为18%。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业务分工,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作进一步细化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人员等情况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第一批671名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表)。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公司注销程序简化了!两种情况可以直接注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未办理与税务有关的事项; 2、处理与税务有关但未收到发票,无税(停滞费)和罚款的人。 对于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一般取消的纳税人,税务机关申请取消税款时,应当进一步实施有时限的规定
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2022年,沙坡头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力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和项目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活水和不竭动力。沙坡头区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5.2%,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规定,现将《黄万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河北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黄万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河北段) 6、项目概况:本次工程为黄万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对黄万铁路(河北段)线路31.50km进行电气化改造,涉及黄骅南、黄骅东、羊三木、窦庄子4个车站。项目采用带回流线的直线供电方式,新建接触网60km,改造1处既有牵引变电所设备,改造1处电力调度所内设备,黄骅南新建5km给排水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