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会
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
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有效促进我校学位授权点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具体工作方案,经2015年4月24日第5次校长办公会和4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各学院据此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请于6月30日之前将本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纸质版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学科办邮箱。 二、请于6月1日之前将本学院合格评估工作联系人报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信息表电子版发至学科办邮箱)。 1.《山东科技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编266590 传真0532-86057150
根据《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黑教学〔20
根据《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黑教学〔2014〕71号)和《黑河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黑院政发〔2017〕154号)文件,我校2017级学生在文件规定的转专业时限内共有29名学生申请转专业:有10名非大类招生专业学生提交了转专业申请(其中:有5人申请降级转入新专业);另有19名大类招生专业学生申请专业分流到相关专业。经学校2018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以上29名学生均符合转专业的相关要求,同意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现将审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7日至1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教务处学籍科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