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
再过不到一个月,我们将迎来新的一年。目前,全省上下正在为确保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开创明年工作新局面加紧奋斗。 抢抓岁末时间收好官,对于完成今年经济指标至关重要
众所周知,工商登记手续非常繁琐,从初的名称准备审查到营业执照、公章刻制、上网,再到办理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到银行开户。我周围都是独自工作的人。我不知道填了多少表格,看到了多少特别经理的脸,跑了多少次工商、质监、税务局
安规仪器网从国家行政机构、电线电缆用户、社会监督三个方向对我国电线电缆市场产品进行监督抽查,通报、报道了518家企业(不含无工商注册信息的企业),859个电线电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从不合格数据来看,导体电阻(20℃)检测不合格次数最多,共430次,占不合格项总数的25.37%。 从2014年度公开的电线电缆产品不合格数据来看,不合格项目涉及导体电阻、导体抗拉强度、结构尺寸、绝缘电阻、绝缘和护套的机械性能与热失重、绝缘热延伸和热收缩、绝缘热冲击、曲挠试验、成品电压试验、不延燃试验及电缆标志等
7月14日上午,我局召开2015年上半年全市建筑节能和科研设计工作调度会。会议由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赵俊杰主持,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各县(市)、区建设局的分管同志,审图、质监、检测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科研设计处首先通报了全市上半年建筑节能工作的完成情况,提出各县(市)、区在下半年工作中要重点抓好的几项任务;其次调度了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建设情况,并要求年内完成组织验收
叉车证一般有效期多久?在哪里报名? 叉车证一般有效期多久?在哪里报名?车证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证书,证书含金量高,是从事叉车司机必备的证书,证书考取之后不是永久使用的,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下面就跟大家说下证书的有效期和报名地点。 按照规定,叉车驾驶证2011年以前发的证每两年年审,2011年7月份以后发的证是4年年审,每次年审都需要4天的时间。而且是初次领证的和年审的都在一起,前3天学习,较后才,通过后给予年审
根据根据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下发的《转发中宣部等五部门国质检质联〔2005〕210号文件开展2005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鲁质监质发〔2005〕62号)要求,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团市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我市开展“200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滨质监办发〔2005〕30号),决定在全市开展2005年质量月活动。 为引导广大青工弘扬艰苦创业和敬业爱岗精神,立足本职岗位,提高职业技能,争创一流成绩,推动企业的发展进入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科学轨道上来,促进企业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质量月活动的总体安排,市质监局、团市委决定在2005年质量月活动期间,举行市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3年1月17日上午9点30分,我司总经理王彦明、厂长刘宗林应广州质检院邀请参加广东省地方标准《铝及铝合金电缆桥架》讨论会。与会领导有广州质检院检验部副副长潘永红,会中潘副部长介绍了广州质检院的基本情况,表明了会议的重要性及保密性,要求到会专家多提合理性建议及方案。 依照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2年广东省工业类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有关指示要求各地区的质监部门、检测机构、生产企业等征集修改意见,现初步形成《铝及铝合金电缆桥架》讨论稿,现考虑到《铝及铝合金电缆桥架》是属于产品标准,必须充分征求生产企业的意见,在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黄埔检验基地,组织生产企业召开广东省地方标准《铝及铝合金电缆桥架》现场讨论会,会上充分听取了各大生产企业的修改意见,统一标准技术内容,确保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公正性、严谨性和广泛性 共同完成地方标准起草工作,大家畅所欲言
深圳市展宏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安全设施生产供应与设计施工为服务的高新科技企业,专门从事建筑工程围挡工程等的规划、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经过多年发展,展宏建材完整组建了交通设施生产工厂、工程施工队、技术质监组、办公室、采购部及财务部。为了确保产品生产及施工的质量,展鸿建材生产工厂专门打造了 钢结构车间、标牌车间、五金加工车维修车间等,工程施工队60多人,具备现代化的专业施工设备,精良的专业施工队伍,并以高质量、低价格、优质的服务赢得诸多客户的信任和青睐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全县电力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有关部门会审,现将《条例》实施后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变电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不再要求提交不动产权证或者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二、输变电建设工程开工建设条件以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为依据,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施工报建手续。各部门(单位)不再以输变电工程施工许可证作为各类手续办理的前置条件
国家旅游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宣布,将于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根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旅游投诉的有效期将由试行期间的60天延长至90天。 接到游客投诉之后,相关旅游质监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处理行动,被投诉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