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
T+- (原标题:大家人寿股权变更:安邦系公司退出,大家财险接盘) 11月5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家人寿)发布关于变更股东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大家人寿股东安邦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安邦基础设施投资)将所持有的全部5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0.016%)转让至大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家财险)。公告称,安邦基础设施投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已于2019年9月9日通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方式转让给大家财险
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亚”)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综合性保险经纪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金7560万元,总部设在北京。 明亚率先将经纪人机制引入国内个人寿险业,是国内首家涉足个人寿险业务的保险经纪公司。明亚以投保人利益为核心,借助先进的保险专家咨询系统与投保人进行深入沟通,根据其个性化需求,为投保人量身定制性价比最优的保险解决方案,并提供高品质的风险管理、保险经纪及理财咨询服务
8月27日,中国太平与富杰集团正式签署增资入股协议,为中国太平旗下太平再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再保险”)引进战略投资者。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王思东,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太平再保险董事长洪波,工会主席兼太平再保险副董事长张惠萍,富杰集团总经理Bart De Smet,首席运营官Antonio Cano,富杰亚洲区总经理Gary Crist出席签约仪式。 太平再引入战略投资者是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深入贯彻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强化集团国际化经营特色的重大战略举措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旗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专业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八十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作为中国人寿旗下核心成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充分依托中国人寿的整体优势资源,积极创新财产保险经营模式,全面构建差异化的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宽发展空间和服务领域,着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不断超越的财产保险公司。[1] 2009年,公司当年实现经营盈利,打破了行业发展的常规模式;2010年公司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市场份额稳居第6位,实现承保盈利
㈠ 保险按实施的方式不同进行分类: 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自愿保险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自愿原则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为依据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二者区别主要有:1.范围和约束力不同,法定保险具有强制性和全面性;2.保险费和保险金额的规定标准不同;3.责任产生的条件不同;4.在支付保险费和赔款的时间上法定保险都有一定限制;自愿保险仅仅在赔款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经济日报北京8月10日讯 1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显示,2020年二季度,银行业和保险业总资产平稳增长,银行业和保险业持续加强金融服务,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保持稳健。 数据显示,2020年二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309.4万亿元,同比增长9.7%。其中,大型商业银行本外币资产126.0万亿元,占比40.7%,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0.1%;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外币资产55.7万亿元,占比18.0%,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1.8%
2023年1月4日与2月1日,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与中国再保险集团人寿再保险公司开展互访和交流。双方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推动慢病管理和健康产学研融合发展等多领域有共同目标和职责,有着各方位多层次的合作空间。 在1月4日中再寿险战略研究部、产融事业部来访的活动中,中再寿险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十三五主要工作和成绩、发展合作方向等,慢病中心介绍了机构主要职能、我国慢病现况及原因、慢病相关政策法规等
(本文来自于澎湃新闻)责任编辑:陈合群“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支持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所拥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广西证券公司等金融、保险、证券业客户群,代理了很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代理某银行诉加拿大某集团外汇按金交易案(案件标的总计4000余万元);代理某银行诉南宁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信用证纠纷案(标的1.4亿元);代理某保险公司诉广西某实业公司1500万元国库券拆借案;代理某保险公司与广西某进出口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标的1400万元);等等。 为金融、保险、证券领域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为境内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信贷、担保、项目融资、融资租赁、信用证、外汇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债权、债务重组的谈判、方案设计、相关法律文书的制定,最后方案的执行; 代理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有关的法律事务; 就项目保险的方案设计、谈判、相应法律文件的制订提供法律服务; 为国外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或其他分支机构提供法律服务; 代理金融、保险、证券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 担任境内外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及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属国家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大的国有金融保险集团。公司业务范围全面涵盖寿险、财产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公募基金、实业投资、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同时通过战略参股的方式进入银行、证券、信托、期货、地产等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