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犯
2019年12月30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段议雄、李建中等32名被告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公开开庭宣判,段议雄等3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1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自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31日,被告人段议雄先后注册成立湖南汇财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汇财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冷水江分公司、湖南省汇财经贸有限公司新化分公司、湖南亿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个人或公司名义,使用诈骗方法,雇佣被告人李建中等管理人员和业务员向5595名社会公众非法集资107865.789万元,实际诈骗3455人23153.401万元。上述资金大部分被被告人段议雄用于借新还旧,维持骗局的还本付息、支付工资、提成及个人挥霍,少部分资金用于炒股和买楼
中新网无锡7月31日电 (记者 孙权)“被告人万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7月31日,随着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的“一锤定音”,在高速上抢夺大巴车方向盘的男子万某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被告人万某某为何不顾全车人的性命“铤而走险”呢?只是因为其想要就近下车遭到了司机的拒绝
首先,我们要清楚,衰老并不是老年人犯的某种错,衰老也并不是一件可怕的甚至羞耻的事情。在所有的文化中,人们都是害怕衰老的,大家习惯于把衰老等同于疾病、伤残、情绪抑郁、死亡和临近死亡,而且人们对衰老的恐惧很容易就转化到老年人身上,对待老年人就不自觉地会有厌恶和歧视。 二、心理层面的陪伴
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事不对人,人人也希望做到,但实在太难! 难在那里?难在误解什么是‘对事不对人’!‘对事不对人’不是叫你只针对事情,不针对人,这样太难,人与事根本不能独立存在,事由人做,又怎能只针对事情,不针对人呢? 况且世上还有另一紧箍咒,名曰同理心,同理心就要对人啦,死未! ‘对事不对人’究竟是什么? 1. 只作争论,不去争执:争论就是提出观点,并加上论据原因,争执就是只提出反对观点,但没有有效论据原因。谈论时只针对论据原因,及论据原因与观点的关系,而不针对观点 (针对观点等于说对方是错!) 2. 只用事实,不用感觉:争论时的论据原因必须是具体事实 (事实不是真相,事实只是实际存在的东西),不能以感觉为论据原因,因为争论需陈列论据原因及观点,前后两者必须有因果关系存在,具体事实才具有产生因果的能力 (Causal Power),而感觉 (即说我觉得怎样)是抽象的,因此缺乏产生因果的能力,自然不能是一个有效的推论! 3. 只谈出错,不谈犯错:说人犯错,就是说人是错;只谈出错,就是研究那里输入发生问题,导致不能产生预期的输出,对事不对人吧! 没有争论,就没有‘对事不对人’。
9月11日,英德法院依法公开对一起特大涉恶的88人传销组织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周瑞勇、韩强等19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十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0.8万元至14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述被告人退赔非法所得给被害人合计48.4万元
小偷为人们所不齿,但是抓到小偷后该怎么办呢?日前,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小偷潜入工地偷窃被工地工作人员殴打致死的故意伤害案件。 1月3日夜,瞿某某携带钳子等作案工具摸进闽侯县甘蔗镇某工地盗窃电缆,被工地工作人员当场抓获并被控制。伍某某等7名工地安全员、电工、施工员闻讯先后赶到工地质询瞿某某
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14日发布消息,3名男子在疫情防控期间偷越国境,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介绍,2020年4月,谢某某等3被告人结伙从瑞丽市边境便道非法出境至缅甸,后3人返回中国境内时被抓获。 经瑞丽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3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无视国家关于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偷越国境的违法行为极大地增加了感染的可能性,给疫情防控工作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带来诸多风险隐患,情节严重,应酌情从重处罚
中新网无锡7月31日电 (记者 孙权)“被告人万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7月31日,随着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的“一锤定音”,在高速上抢夺大巴车方向盘的男子万某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被告人万某某为何不顾全车人的性命“铤而走险”呢?只是因为其想要就近下车遭到了司机的拒绝
(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向丰军)11月29日秭归县人民法院对以被告人崔某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案作出宣判,被告人崔某、韩某等13人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无一适用缓刑。同时根据各自罪行处以罚金,退赔被害人损失,没收和追缴违法所得。该案系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秭归县首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