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指南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2年第一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2〕379号),我局组织广东专利代理协会等单位起草了广东省地方标准《数字化时代专利导航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二、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大厦B座180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
关于征求地方标准《基于ESG评价的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等11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由湖南睿祥信用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由湖南睿祥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制定的《基于ESG评价的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指南》等11项湖南省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讨论并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 请于2023年1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相应标准起草单位
1月已经接近尾声,又到了一年春运时,因为疫情原因,今年春节注定不一般。为了做好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地相继出台了政策通知,倡导务工人员在春节期间“非必要不返乡,鼓励就地过年”,如要返乡,请一定要严格做好自身防疫工作。 近日,四川省出台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工作指南中规定:各单位、企业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五有一网格”措施,做好省外返乡人员、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
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现就做好高校非毕业年级、小学及幼儿园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二)按照“开学前”、“开学时”、“开学后”三个时间点,逐项做好各项工作,要统筹做好一个地区、一所学校的错峰、错时工作,避免车流、人流过于密集,确保平安开学、顺利开学。要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全面疫情防控消杀,确保消杀到位,确保安全保障。 (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363号)要求,中小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配戴口罩
免费 48 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固定污染源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森林》(试行) 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 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 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8月22日修正)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等要求,部修订形成《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取消了查验健康码、实施“落地检”有关要求,优化了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相关规定;同时,明确了货运场站作业人员“白名单”管理防疫措施,增加了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相关要求,确保突发情况下稳定运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因地制宜认真组织实施。 抄送:部应急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上海市“双减”的有关要求,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1〕4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的通知》(沪教委基〔202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区域内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松江区教育局将制定《松江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方案征求您的意见。 此次网上征求意见从即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结束
民政部近日印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及对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发布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此次发布的《工作指南》,从适用范围、工作流程、托养机构和合作医疗机构监管、卫生防护、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规定了相关具体措施,基本涵盖了救助管理疫情防控工作各方面内容,对基层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工作指南》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期限可以放宽到14天,受助期满后可根据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情况继续延长救助期限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上海市“双减”的有关要求,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1〕4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的通知》(沪教委基〔202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区域内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松江区教育局将制定《松江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方案征求您的意见。 此次网上征求意见从即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结束
本报讯(记者崔芳)历经2年的资料收集、素材整理、实地调研、分类编写、专家论证等,首部《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编制完成。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该《指南》。 据了解,该《指南》用于指导各级、各类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的中医药工作,包括9个方面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