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
2013年考研已经结束,初试成绩预计2月中下旬公布,另外2013年考研国家复试分数线,即考生常说的考研分数线何时公布成为考生较为关注的话题,现为考生梳理出近年考研分数线供大家参考! 总分 联考科目总分 单科 总分 联考科目总分 单科 总分 联考科目总分 单科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p 哲学[01] 295 44(66) 293 42(63) 290 39(59) *B类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二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专业[030180]) 330 54(81) 328 52(78) 325 49(74) *C类考生:①报考地处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三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中国男女结婚法定年龄(2022年婚姻法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但是在我国,成年的年龄和准许结婚的年龄是不同的,民法典第1047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在法律上规定最低结婚年龄能够保障男女双方生理和心理上足够成熟,让男女双方能够独立决定婚姻大事,承担起婚姻家庭的责任,履行好抚养子女的义务
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法规即指国务院、地方、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已经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2月27日通过,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3月26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理白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以下统称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条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推动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和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通知,决定统一设置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标志,实施挂牌保护。 根据通知,保护标志由中国传统村落徽志、主题词、村落名称、二维码、监制单位、公布日期6部分组成。中国传统村落徽志、主题词、监制单位按统一样式及内容制作,村落名称、二维码、公布日期按照每个村落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并按统一样式制作
【字号限用规则】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说明:本条款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14条。本条款中的“行政区划”,是指行政区划的全称,不包括行政区划的简称(如“京”、“冀”、“鲁”等)、别称(如“宁”、“渝”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推动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和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通知,决定统一设置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标志,实施挂牌保护。 根据通知,保护标志由中国传统村落徽志、主题词、村落名称、二维码、监制单位、公布日期6部分组成。中国传统村落徽志、主题词、监制单位按统一样式及内容制作,村落名称、二维码、公布日期按照每个村落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并按统一样式制作
国务院日前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旨在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纲要》提出,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纲要》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
第九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五十条 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 [1997]47号)精神,为扶持和发展民族贸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现对民族贸易企业增值税、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值税。在2000年年底以前,对民族贸易县县级国有民贸企业和供销社企业销售货物,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先征后返50%,具体返还办法由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94)财预字第55号文的规定执行;对县以下(不含县)国有民贸企业和基层供销社销售货物免征增值税。 (二)关于企业所得税,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贸易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