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更好地了解学生需求,把握学生关心关切的问题,推动学院学生培养质量提升,2月25日下午,化学工程学院于昌平校区图书馆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学院领导与新生班级骨干座谈会。学院党委书记陈晓春,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朱保宁,学院副院长程道建、刘清雅、吴浩,学院党委副书记吴相森,2022级辅导员以及2022级班级骨干参加本次座谈。 参加座谈会的同学们首先介绍了各班级的基本情况,随后就新学期开学后在班级建设、校园生活、学业发展、专业认知、个人成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困惑与在场老师进行了沟通
学院各部门、各学部、各班级: 为加强学院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对《贵州大学阳明学院“书记院长接待日”制度》进行了修订。学院拟在2021年5月11日开展“书记院长”接待日活动,听取全院师生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学院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对学校和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请全体辅导员和班主任将此通知发放到班级,并于5月11日前将学生填写的《贵州大学阳明学院“书记院长接待日”征求意见表》交到学院党政办(老师的意见表可直接交到学院党政办)或电子版发送到学院邮箱ymc@gzu.edu.cn。
根据市教育局基教科安排,现将2011年12月份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安排如下: 2011年12月份学业水平考试允许2007至2009级学业水平考试不及格学生参加, 2010级学生只参加2011年12月份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考试。 三、考试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通知单进入考场,无二代身份证者请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2010级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请速回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并打印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9月15日下午,电子技术学院在我校田径场开展了2014级新生拔河赛,本次大赛由该院团总支学生会体育部组织开展,该院党总支书记陈振棠、团总支书记陈婵以全体辅导员老师到现场为新生班级加油、助威。 比赛以班级为单位,初赛采取淘汰制,决赛采取三局两胜制。下午的阳光是那么的炙热,但这并不影响到参赛队员满腔热情与激扬的斗志
2015年4月16日下午,辖区派出所谢教导员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到固原市实验小学进行法制讲座。 谢教导员通过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通过这次讲座,要求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同时,希望同学们以后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桃李花开,感恩有您。为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构建新时代尊师文化,引导同学们关心、理解、支持教师,表达对教师的敬爱之情,感谢教师的辛勤工作。现代服务学院于9月7日至9月10日开展“感恩教师”系列活动
根据市教育局基教科安排,现将2011年12月份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安排如下: 2011年12月份学业水平考试允许2007至2009级学业水平考试不及格学生参加, 2010级学生只参加2011年12月份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考试。 三、考试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通知单进入考场,无二代身份证者请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2010级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请速回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并打印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使同学们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和重大主题,遵义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于2022年11月28日晚上18:00在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检验医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讲活动,本次活动由遵义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团委副书记付裕老师领学,全体团委成员、各班级团支书和团员代表们参加。 首先,付老师宣读了学校发关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百千万人”大宣讲活动的通知》的文件,领学的主要内容是:一、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和重大主题;二、深刻领会和把握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宣讲提纲中,指出中国***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根据市教育局基教科安排,现将2011年12月份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安排如下: 2011年12月份学业水平考试允许2007至2009级学业水平考试不及格学生参加, 2010级学生只参加2011年12月份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考试。 三、考试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通知单进入考场,无二代身份证者请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2010级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请速回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并打印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高二各级部、各班级: 根据省、市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凡学籍姓名与户籍名不一致者,或学籍身份证号与真实身份证号不一致,影响高考报名和录取。凡学籍身份证号与真实身份证号不一致而造成与同年级或其它年级学生重身份证号者,一律注销学籍。现将各班学生的学籍信息印发到各班,请各班学生认真校对学生本人的学籍姓名及身份证号,具体事宜如下: 1、凡学籍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者(如谐音字),请在班级学籍信息备注处更正,并将身份证和本人的户籍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在复印件写清本人的学籍号,班级,原学籍姓名,现更正姓名,如学籍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出入较大,还需复印全家的户籍索引及父母的户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