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观念
11月2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靖逸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典型学习会。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龚志伟主持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的丽水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嘉奖人员事迹
为提高全体师生法律意识,加强师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普及法制观念,9月14日,我校利用升旗仪式时间邀请开元派出所郑志玲警官到校,为全校师生作法制宣传演讲。 郑警官先容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与形势,要求全体同学遵纪守法,不负韶华,提醒同学们警惕网络犯罪,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在使用网络学习的同时,做好自我保护。郑警官鼓励同学们要加强自我修养,用法律常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辨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个学法、知法、守法的中学生
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宣传宪法,弘扬优良家风,11月29日,三元镇妇联开展“宪法进万家”普法宣讲会暨“最美家庭”颁奖仪式活动。参加活动的有各村(社)妇联主席、执委、普通妇女及“最美家庭”获奖家庭成员代表。 镇妇联邀请了去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张畅为大家讲解宪法小知识
培养德、智、技、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具备扎实的职业发展基础和综合职业能力,掌握食品质量安全检验、食品营养的基本知识和职业能力,能够从事食品产业链生产经营相关环节食品检验、质量安全管理、营养指导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 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食品理化检验技术、食品感官检验技术、食品仪器分析技术、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标准与法律法规、食品工艺学概论等。 就业方向: 在食品科研院所、商检单位、技术监督单位、食品企业、医院、机关团体等,从事食品检验、食品生产管理及质量控制、食品营养设计与分析等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安全,有效预防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提高学生性侵害防卫意识和处理能力。10月29日下午,我校在会议室举办“为青春护航——预防性侵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惠济区古荥镇卫生院妇产科张华杰主任主讲,学校全体女学生参加
嘴角经常不自觉抽动,“怪病”缠她8年,没想到看过一个科普视频后治好了! 甲流来袭,如何防护一图读懂! 温州市中心医院率先开展新一代血液净化治疗技术血滤吸附Supra HFR 一、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二、教育职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警惕,做好综合治理工作。三、制订和实施各项防范措施,保卫医院要害部门的安全
法律是正直威风,是正义凛然,是社会安民乐治的基石,亦是百姓心中无可替代的正义之光。 普法是提高民众法律意识的重要手段,普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保证社会有序运转
(武唯)为推动《社会保险法》顺利贯彻实施,人社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举办 《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该活动于5月初进入实施阶段。全国各级经办机构人员均应参与,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 举办 《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是宣传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有效途径,是引导带动全社会增强社会保险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的有力举措,也是促进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法律、提高系统经办能力的重要抓手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十年前的2001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四五"普法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这对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形象、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12月4日,我所律师参加由烟台市暨芝罘区司法局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市区两级30多个行政执法单位和律师事务所在市区文化中心举行大型法律咨询活动
3月15日,我校在四楼多功能教室举办了第十届“魅力家长进课堂”示范课观摩暨经验交流活动,旨在通过优秀“魅力家长”的示范和引领,让更多的家长在“传、帮、带”中发挥自身职业优势,走进课堂,给学生们带来丰富多彩的百科知识。 本次活动,学校邀请了四年级一位优秀的妈妈 讲课的内容是《法制进校园 安全伴我行》,她根据自身职业特点,精心备课,从教学内容的选取到教学课件的制作,都精益求精。 课堂上,她深入浅出、恰如其分地讲解给听课的同学们带来了严谨专业的法律常识和安全知识,为他们从小树立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