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车
工信部公布第25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共有567款车型入选《资讯》 6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五批)公告(以下简称“第二十五批目录”)。此次共有567款车型入选。 其中,入选的纯电动乘用车有95款,纯电动客车有256款,纯电动货车有147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有18款入选,客车类有14款入选,另有3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入选;燃料电池车方面则共有9款车型入选,其中7款为客车,2款为专用车
公司集产品开发、生产制造、产品销售、售后服务于一体。公司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技术力量雄厚,产品质量稳定,售后网点完善,经营方式灵活。现占领市场的主导产品有洒水车、喷药车、吸污车、吸粪车、压缩式垃圾车、摆臂式垃圾车、挂桶式垃圾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扫路车、高压清洗车、对接式垃圾车、清障车、高空作业车、随车吊等共十六大系列200多个品牌,产品全面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3C强制认证
1、九座以下(含九座)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可以延缓报废;九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10年。 2、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10年。 3、营运(非出租)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奇瑞控股汽车两大版块之一的奇瑞商用车版块成立于2001年,由奇瑞控股有限公司全额投资,注册资本近7.5亿元人民币,公司下辖12个部门、1个事业部,2个子公司,目前商用车公司拥有员工3466人,硕士及以上学历8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205人;取得国家工程师职称有200余人、高级工程师职称有15人,公司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集微车、卡车、大中型客车、专用车等系列产品的汽车产业集团。生产基地辐射芜湖、开封、贵阳、鄂尔多斯等地区。 专用车(芜湖)事业部系奇瑞商用车集团旗下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生产专用车的单位
近日,50余台合力叉车顺利交付青藏某大型铁路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08月26日,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大型铁路运输企业的18个铁路局(集团、公司)之一。该铁路公司管辖范围跨甘肃、青海、西藏自治区三省区,东起甘肃省境内的海石湾车站与兰州局交界,南至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 本次交付的合力叉车有多个车型,主要包括合力锂电专用车、重装叉车、牵引车、小锂电等
车辆板块拥有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混凝土泵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电动专用车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电动专用车辆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工业设计中心、新能源汽车综合检测中心等机构,取得了专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客厢车、通用货车挂车、其它挂车、特种作业车等6大类专用汽车整车生产资质、特种作业车底盘生产资质、纯电动专用车整车及底盘生产资质以及商用车整车生产资质。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五星级认证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主要产品有四大系列:工程系列、环卫系列、纯电动专用和乘用系列、商用车系列
从近代工业看,人类获得动力经历了蒸汽机时代、内燃机时代,每个时代都催生了一次工业革命。如今,又一个全新的动力时代到来了,以纯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动力之花在各地全面绽放。 在江苏地区,新能源车企业有数十家
简介:汉马科技始建于1970年,79年进入专用车行业,04年进入重卡行业,12年进入核心零部件行业,16年进入新能源商用车行业,20年成为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成为集整车、专用车、动力总成三大业务板块的现代化集团公司,拥有华菱汽车、星马汽车、汉马动力三大品牌,主导产品为重型卡车、重型专用车、新能源商用车、动力总成等系列产品,出口全球60多个国家地区。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安徽省专用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重型专用车发动机工程研究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和高校有长期的技术合作关系,依托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一流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
为了帮助更多的专用车企业在疫情过后尽快走出困境,更加及时有效的获取市场信息和展会平台。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批准的“2020上海国际专用汽车展览会”将于2020年12月09-11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召开,本届展览会规划面积为五万平米,设有六大主题展区:专用车整车展区、新能源专用车展区、零部件展区、工装设备展区、轻量化型材展区、专用车后市场展区,预计超过450家企业、500多种产品集体亮相现场。展会邀请来自国内外知名的专用车等制造商及零部件厂商,集中展示各类车型及关键技术,范围涵盖专用车全产业链,倾力打造-专用车第一展,为专用车提供一个专业的展示交流平台
7月19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政策时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与《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京科发〔2018〕25号)的执行期限保持一致。也对之前补助政策中不符合中央要求的条款进行了调整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