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
10月22日至23日,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我校教学楼标准化考场举行。本次自学考试总共有2000多人次参加。根据考试工作安排和防疫要求,我校组织了36名学生志愿者参与了考试志愿服务活动
四川旅游学院自考有本科吗 报名条件是什么? 四川旅游学院自考本科 可以报名吗? 四川旅游学院自考本科可以报名吗?大家首先要知道,四川旅游学院可以自考本科。 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自考文凭效力与个人 四川旅游学院自考本科可以报名吗? 四川旅游学院自考本科可以报名吗?大家首先要知道,四川旅游学院可以自考本科。 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自考文凭效力与个人的努力学习程度相关,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大学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平均成绩达到65分以上者可以申报学位英语,合格者可以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2020年3月16日,由一品威客网发起的全球创意设计大奖赛“金岳奖”正式启动在线报名。参赛者可于7月15日前登录金岳奖官方网站([URL])报名。金岳奖设置有“工业设计类”和“视觉设计类”两大参赛类别,每个参赛类别又设置有“专业组”和“学生组”两大组别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日本文部科技省联合主办的第六届中日大学校长论坛,10月16日在南开大学举行。来自中国18所高校与日本17所大学的校长和教育专家、行政官员汇聚天津,围绕“创新人才培养的国际化和中日高水平大学的使命”主题,在加强教育合作、人才培养、学生流动等方面展开讨论和交流。 中国教育部部长周济和日本文部科学省大臣川端达夫为论坛发来贺信
根据近几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报考统计情况,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学教育专业(专科)等九个专业的报考人数明显减少,继续开考将面临较大困难,为适应人才培养的新形势,结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际情况,急需对开考专业结构进行调整。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停考数学教育(专科)等九个专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数学教育专业(专科)、数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化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生物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物理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农业经济管理(专科)、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专科)、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律师专业(基础科段)(专科)九个专业从2012年1月起停止新考生报名,已取得考籍的考生仍未毕业者,过渡一年,于2013年1月停考。 二、 以上九个专业停考后,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报其他专业继续应考,其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按有关规定办理
2018年10月9日,四川发展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凤朝,在公司5楼多功能会议室,与锡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杰庭一行,就高等教育办学、一带一路国家法官交流培训中心建设等事宜,进行深入的交流座谈。 锡华集团是以教育资源开发为主导业务,投资房地产开发业务及其它投资经营管理业务的现代企业集团,具有25年办学经验。目前拥有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实验幼儿园、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国际学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等教育机构,形成从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包括国际教育的完整教育体系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向海内外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开展,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于1945年,位于上海一小时经济圈,享有“北上海”、“中国近代第一城”之美誉的南通市主城区。学校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地处地铁口,交通便捷。学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办学成绩显著,是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发布者:资源环境学院发布时间:2018-06-19浏览次数:1060 Eduard Müller教授是哥斯达黎加国际合作大学的创始人和校长,自1994年以来负责该大学的机构发展。目前,全球在促进可再生发展方面处于领先地位,这是一种通过跨学科小组、利用气候变化和社会经济情景、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政治和精神领域开展整体工作,寻求提高应对全球变化特别是气候变化影响的复原力、促进减缓和适应战略以建设一个更美好的地球的创新办法,以应对当前的挑战。Eduard Müller在五大洲和几十个国家的广泛领域有35年以上的经验,使他成为国际公认的引领潮流的领导人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 《解释》明确了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2)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 在此基础上,《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进一步规定前述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