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5]51号)和学校文件(华师 [2014]141号和华师[2021]181号)等规定,经过研究生个人申请及我院研究生奖助优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原则的初步评审,确定了冯柳华等11名博士研究生、何志锐等355名硕士研究生为我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 现对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请阅附件),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 注:1、本次公示2020级与2021级按照一级学科分类公示;2、学风学纪得分依据本年度年级大会、集体活动或党员活动缺勤记录而得(不含疫情不返校期间),如有疑义可公示期间前来研究生办公室查阅
8月20日,广东省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启动会在广东省科技厅举行。我会作为广东省公安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承担单位出席本次启动会。“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主要是为建设健康广东、美丽广东、平安广东、海洋强省等战略提供科技支撑
该留学预科班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由深圳大学与英国女王大学联合举办。该课程由深圳大学和女王大学的教师共同讲授。 本课程班分科学、社会科学、生命科学和创意艺术四个方向,衔接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建筑学、商务管理、经济学、金融、会计、心理学、生物制药、化学、药学、微生物学、传媒制作、音乐表演、音乐制作、电影与戏剧制作等数十个专业
2020年3月,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联合启动2020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系列活动。为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推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经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产生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NGO基金项目”等11个“2020年十佳公众参与案例”,现向社会公布,供借鉴参考,并热情欢迎公众参与。 组织单位: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林业局、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组织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组织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体育局 组织单位:新疆山水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中心、新疆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新疆阿尔泰山两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郭勒乡人民政府
学院办学十多年来,已培养了近万名毕业生,分布在全国各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由于办学成绩突出,学院荣获“2013年度中国创新人才培育示范单位”称号,“2003年广东省首届十佳民办高等学校”、“2005年广东省民办高校竞争力评估十强”、“2006年广东民办高校就业调查 学院办学十多年来,已培养了近万名毕业生,分布在全国各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由于办学成绩突出,学院荣获“2013年度中国创新人才培育示范单位”称号,“2003年广东省首届十佳民办高等学校”、“2005年广东省民办高校竞争力评估十强”、“2006年广东民办高校就业调查‘最具就业保障奖’”等殊荣,是全国高职高专创新创业教育协作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在各类比赛中多次获得大奖,经广东省教育厅测评的毕业生就业率每年都在98%以上,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
广州医科大学的前身为广州医学院,创办于1958年,位于广州市流花湖畔,是一所以医学为优势和特色,开展博士、硕士、本科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全日制高等医科院校,2013年1月,广州医学院正式更名为“广州医科大学”。学校有东风路主校区、龙洞校区、南校区和江高校区。半个世纪的薪火相传,学校坚持发扬广医大学精神,实施“学科强校、人才兴校、附属医院组团发展”三大战略,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从整体上提升了学校办学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了自身的快速发展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创建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广东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1〕5号) 根据国家有关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规定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管理规定》(粤教继函[2014]47号)、《广东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教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我校将举办广东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欢迎参培。 1.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含副长)及其他从事早期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任职前或任职后尚未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教师;拟任或后备幼儿园园长(含副园长)人选。 2.培训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条件不符谢绝参加培训,所交资料必须真实,因资料引起毕业问题,我校不负责!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精神,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举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至13日。现将《广东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及附件转发给各学院,请各学院在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2017、2018级本科生,2018级专科生)中宣传发动,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努力复习、认真备考、轻松迎考。 根据公告要求,考生必须本人报考,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总工会印发了《关于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公布了“南粤优秀教师(1367名)”、“南粤优秀工作者(150名)”名单。我院朱芳芳老师荣获“南粤优秀教师”称号。 根据《关于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文件精神,希望朱芳芳老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中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二号)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了更加有效地切断因人员流动造成的病毒扩散途径,防控疫情蔓延传播,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学校决定对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做出以下应对预案: 如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继续加重扩大,学校将于开课前10天发出推迟开学的通知。 请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一号通知”规定,假期绝不返校,为稳定社会秩序尽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请全体师生员工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和自我防护工作,并积极配合学校及所在地区的防疫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疾控部门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