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省土地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孟津县国土资源局从经济、社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为具体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5〕29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及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文件精神,顺应当地群众对土地整治的强烈要求和迫切愿望,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土地生产力,提高农业产出比,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对农村田、水、路、林实行整理,提出“孟津县白鹤镇曙光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管理的角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2、委托单位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6月25日是第30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举措开展第3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严格土地管理。 市局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第30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暨学术交流活动视频讲座,通过“云课堂”学习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知识,深化认识,提升水平
你的农房、土地存在哪些“利益隐患”?这17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 如果你老家还有一块地、还有一间老房,那无论你在城里还是在农村都需要了解关于农房、农地的常见问题。只有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才不会在土地方面遭受利益的损失。 1.未经批准,在自家的责任田建房可以吗? 不可以
我接受武国军、袁凤兰、杨淑莲、孙维民的委托,依法担任其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不服驳回行政复议驳回决定案件的代理人,经过本案前期调查研究和法庭调查,我已经比较客观和全面的掌握了本案的案情,现根据事实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予以重视和采纳: 一、赤峰市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没有在太平地村张贴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行政诉讼举证原则,被告应当承担对其作出行政行为承担证明其合法的举证责任,被告认定原告向其申请行政复议超过法定期限,但是被告在本案中并没有证据来证明这一问题,被告所提交的所谓“张贴照片”模糊不清,无法与原件核对,无法证明被告主张的观点。 而本案中太平地村居住的其他公民出庭作证或提交书面的证言均证实从未见过所谓关于《关于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0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09]569号)的《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以说明政府部门并没有张贴过这样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此间的纪念第二十八个全国土地日座谈会上说,土地制度牵一发而动全身。经过40年探索实践,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领,以民法总则、物权法等民事基本法律为基础,以土地管理法等专门法律为主体,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近10部行政法规、20多部部门规章、数百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大量规范性文件组成的土地管理法律规范体系。公有制基础上的平等保护各类产权的土地权利制度、用途管制基础上的土地要素市场配置制度、以土地征收为主体的建设用地取得制度逐步形成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项建设用地业经有权机关批准,现准予使用土地。特发此书。 本批准书自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国土资源部15日发布消息称,今年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继续审议《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此外将力争6月底前将《不动产登记条例(送审稿)》报出。 5月14日,国土部部长主持召开了第1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土资源部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 根据该《草案》,2014年共列入立法项目15件,包括力争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5件,研究类立法项目10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