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
根据集团公司党组统一部署,2018年1月5日,集团公司党组第三巡视组向国核运行党委反馈巡视情况。集团公司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纪检监察部主任蒋凯,第三巡视组组长李厚新,国家核电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纪检监察部主任怀文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核运行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田军代表国核运行党委作表态发言
自7月22日开始,青海中油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全面停产,对场站设备进行为期15天的隐患排查和设备消缺大修体检工作。 为了确保2020年度公司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检修计划,并且安全、优质、高效、正点地完成任务,公司超前布置检修各项工作的落实和跟踪,检修前一个月每周召开一次检修计划讨论会,逐项梳理检修计划,细化施工方案、跟踪材料备件到货情况,检修工器具准备情况等。本次检修范围广、任务重、检修工作除机泵、仪表、电气设备正常保养检修外,还包括几项较大的外协施工任务
1月7日, 根据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2019年第三轮巡察工作问题线索移交暨总结会召开。 为进一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集团党委第十三、十四、十五巡察组分别向有关部门移交了问题线索,巡察办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与会部门就巡察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集团党委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字当头、“实”字兜底,共开展6轮巡察工作,完成对18家下属企业(事业部)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形成各类专项报告178个,被巡察企业建立健全制度608个
坚定信心,稳中求进,奋力开创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7月30日,中建三局2020年半年运营情况分析会在汉召开。会议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落实中建集团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对照工程局年初工作会安排,检索半年情况,分析矛盾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坚定信心,凝聚力量,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决胜全年目标实现。 中建三局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文健作题为《坚定信心,稳中求进,奋力开创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讲话
新闻综合广播,经济广播,交通广播,老年与少儿广播,音乐广播。 (二)多媒体新闻中心和电视频道(7个) 多媒体新闻中心新闻综合频道,经济生活频道,都市文体频道,影视剧频道,少儿频道,教育科技频道。 (三)综合管理和服务保障机构(18个) 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部,研究室,总编室,财务管理部,科技管理部,经营管理办公室,产业投资部,行政安保部,审计室,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中心,融媒体技术中心,媒资管理中心,专题创研部,新乡村音乐发展中心(文创产业促进中心),外宣联络中心,新媒体研发服务中心
本报讯(通讯员 黄晶晶 余毓忺) 9月15日,中秋佳节之际,公司董事长周慧率公司发展改革部、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人到东莞海心沙环保热电厂项目检查指导工作,并拜会了业主高层领导,广州分公司相关领导和负责人陪同。 周董事长一行深入施工现场实地查看了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临建亮点工作表示肯定,同时就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文明施工等方面提出建议与要求。随后周董事长拜会了建设方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熊彩虹,双方就海心沙项目建设工作相互交换了意见
本报讯(通讯员 黄晶晶 余毓忺) 9月15日,中秋佳节之际,公司董事长周慧率公司发展改革部、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人到东莞海心沙环保热电厂项目检查指导工作,并拜会了业主高层领导,广州分公司相关领导和负责人陪同。 周董事长一行深入施工现场实地查看了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临建亮点工作表示肯定,同时就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文明施工等方面提出建议与要求。随后周董事长拜会了建设方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熊彩虹,双方就海心沙项目建设工作相互交换了意见
涉及采购、工程等内部招标的违法、违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协助其它人员,包括上级、投标人、评委等,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 作为公司员工,不履职、不作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以下事项不属于审计监察部招标投诉受理范围,请与招标组织单位联系。 收集资料:根据投诉的内容,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技师、高级技师的综合评审工作,加强公司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7月10日,公司在职教处召开自主考评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会,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对公司14个不在国家职业目录中的工种和 23个暂未受到国家鉴定与评价机构受理的工种,组织相关职工进行了公司内部自主等级考评。临汾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家,公司职教处、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专业组等相关人员参加评审,纪委监察部、工会相关人员全程监督。 此前,职教处结合实际,参照国家职业标准,建立完善考评机制,组织了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论文答辩,对报考的技师与高级技师人员进行了业绩评定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大唐原纪检组副组长王元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元春,男,汉族,陕西韩城人,1963年11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入党。 1986年7月至1999年9月,历任韩城发电厂锅炉分场工人、生技科专工、锅炉分场副主任、主任、生技科科长、副厂长、工程师; 1999年9月至2001年4月,任宝鸡发电厂副厂长; 2001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西北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1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西安灞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历任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任大唐韩城第二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6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7年5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 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历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组书记、总经理; 2013年7月至2017年8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部主任; 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 2017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