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竞争
美团外卖是美团网旗下网上订餐平台,于2013年11月正式上线,总部位于北京。 [1] 美团外卖用户数达2.5亿,合作商户数超过200万家,活跃配送骑手超过50万名,覆盖城市超过1300个,日完成订单2100万单。 [2-3] 2017年8月31日,美团外卖启动“青山计划” 设“首席环保官” [4] 2017年,美团外卖总交易额达到1710亿
本文摘要:5月27日,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理事长等6家协会牵头公布《关于医药产业身体健康发展的倡议书》,倡议全国医药产业界强化自律、诚信守法、规范经营、自律发展。 5月27日,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理事长等6家协会牵头公布《关于医药产业身体健康发展的倡议书》,倡议全国医药产业界强化自律、诚信守法、规范经营、自律发展。倡议书敦促,企业应该严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拒绝生产基本,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性;企业在参与基本药物招标过程中,遵从涉及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绝不以高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绝不做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杜绝各种形式的商业行贿,建构较好的医药市场发展环境;企业应该强化的质量掌控和新产品研发,减缓推展企业和产品品牌建设,大大提升产品质量、品牌影响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再生时代获悉,国内投影仪行业龙头极米昨日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关于“极米”商标被“极米坚果”恶意侵权事件的严正声明》。声明称:公司近期收到的多起消费者投诉信息,发现有不法厂商使用“极米坚果”商标,在电商平台销售投影仪、投影幕布、投影仪支架等商品,导致消费者混淆和误认为是极米品牌。 极米在声明中表示,“极米”是公司原创商标,具有极强的商标显著性和较高市场知名度,“坚果”也是国内投影仪市场另一较为知名的商标,“极米坚果”以拼接相同市场领域内两件知名商标的方式,超出其商标注册商品范围,在各大电商平台销售投影仪及其周边商品,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属恶意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哈尔滨市伟晨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立于 2012 年,是一家由中国政府授权,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机构代码为:23209。总部设在哈尔滨,同时,在浙江宁波、黑龙江佳木斯都设有分公司。 伟晨专注提供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服务,业务涵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等各个环节,包括国内外专利、商标、版权代理,专利挖掘与拓展、发明创新能力提升等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顾问咨询和法律诉讼,知识产权运营,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科技创新政策咨询等
哈尔滨市伟晨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立于 2012 年,是一家由中国政府授权,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机构代码为:23209。总部设在哈尔滨,同时,在浙江宁波、黑龙江佳木斯都设有分公司。 伟晨专注提供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服务,业务涵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等各个环节,包括国内外专利、商标、版权代理,专利挖掘与拓展、发明创新能力提升等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顾问咨询和法律诉讼,知识产权运营,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科技创新政策咨询等
第一条 遵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结合行业实际,建立健全诚信自律机制,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诚信自律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交通强国,推进品质工程,提升安全等级,保持创新活力,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 第三条 本公约旨在树立诚信理念,信守承诺,自觉自律,共同维护全国水运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近日,从2022年杭州亚运会组委会获悉,《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正式实施。《规定》共计19条,为保护2022年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规定》列举了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
在韩国注册商标后,如果收到韩国专利厅的《意见提交通知书》,即相关拒绝商标的理由,如果在2个月不进行申诉或更正,您的韩国商标注册申请最终会被拒绝。 但是,所有申请注册韩国商标的人都有机会应对审查官的拒绝意见,根据拒绝理由指定解决方案。 接下来,我们就介绍下注册韩国商标注册被“拒绝”的常见案例,以及对应方法: 举例来说,如果注册“上海饭店”的商标会被驳回申请,因为其中著名的地名“上海”和中餐厅的惯用语“饭店”
本文摘要:案件快讯因认为企业名称“”被“易车”软件擅自使用,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北京易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车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仿冒行为组成不正当竞争、立刻停止仿冒行为、登报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18.3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北京车之家公司诉称,其为“”网站平台以及移动应用软件“”的所有者和运营者,为公司在境内的运营主体
为了加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管理,规范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投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二)在验资或申请工商登记时,验资机构或投资人发现用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与评估基准日时的资产状态、使用方式、市场环境等方面发生显著变化,或者由于评估假设已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二、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投资人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对所提供的非货币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