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研究中心)编制完成《宣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该规划已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30个工作日,从2018年7月23日~2018年8月31日。规划简介如下: 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 (一)中心城区: 100平方公里,主要从总体层面系统的构建宣城市海绵城市建设体系; (二)海绵城市近期建设试点区域:20.54平方公里,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要求,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9〕23号)和《南华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南政办通〔2019〕20号)要求,按照省、州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县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机构改革后乡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违法建筑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 (三)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0人; (四)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五)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四)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四)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80%;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年龄应当在70岁以下,其中,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4人,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2人
积石山县教育局向我局申报了积石山县希望小学运动场地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划许可之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用地性质:教育用地,建设用地面积21162.82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 ,绿地率:≥30%,停车位:≥14辆,建筑主体高度≤20米。 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改建足球、篮球、乒乓球场地,新建卫生间、主席台等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建筑面积370.80平方米
市规划院成立于1987年,为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具有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市政设计等甲级资质,经ISO国际质量三体系认证。现有职工260余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约75%,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1人,省城市规划大师2人,省级高层次领军人才1人,市级高层次领军人才4人,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5人,中高级职称180余人,各类执业注册师80余人
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原弘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 年,注册资金5000 万元,拥有国家住建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项乙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公司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专项工程,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工程专项乙级设计;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设计业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一眨眼,半个夏天过去了,半年也过去了,戴口罩的日子过得还挺快。 本来打算立个流水账,看看这半年到底干了什么。但是写的过程中,自己读着都觉得没意思,索性删了重来
本次评估范围北以二环路为界、南至九院七区、西临涪江、东以山体为界。总面积3.2平方公里。为指导片区建设,引导控规的修编和调整,应游仙区政府申请,我局拟启动绵阳石马七姓坝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自然资源厅以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下简称“2号文”)等相关文件为指导,进一步明确我省新时期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具体管理方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按照国家要求,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一)办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