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
中泰信托刚被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之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也于近日收到了监管部门的罚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和信托公司以往被罚大多都是关乎信托业务方面的原因不同,吉林信托此次被罚的原因相对有些“不寻常”。 8月23日,吉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信托因为存在“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的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四十万元
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利用资金融通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剂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根据借贷关系同业拆借的参与者分为资金拆出方及拆入方,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由于存放款的变化、汇兑收支增减等原因,在一个营业日终了时,往往出现资金收支不平衡的情况,资金不足者要向资金多余者融入资金以平衡收支,于是产生了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相互拆借的需求。资金多余者向资金不足者贷出款项,称为资金拆出;资金不足者向资金多余者借入款项,称为资金拆入
过去需要贷款,银行一直是我们的第一选择。时移世易,在传统银行受到政府机构例如澳大利亚银监局(APRA) 的逐步严格审查下 非银行贷款方开始提供相应替代的融资方案,令借款人在贷款方面有了更多不同的选择。 由于银行的贷款要求越来越严格,即使借款人本身俱有足够的偿还能力,银行有时亦无法提供贷款
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记者15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称“深圳人民银行”)获悉,《意见》提出的涉及深圳人民银行的45条具体措施中,17条措施已在深圳全市落地,并取得较好成效。 据悉,《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23项金融改革开放措施,围绕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提出3项措施
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记者15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称“深圳人民银行”)获悉,《意见》提出的涉及深圳人民银行的45条具体措施中,17条措施已在深圳全市落地,并取得较好成效。 据悉,《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23项金融改革开放措施,围绕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提出3项措施
中新网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 王恩博)在前期开展“三三四”专项治理基础上,中国银保监会自2017年以来起连续开展了“十乱象”整治、深化整治、巩固整治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和整治“回头看”等一系列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综合治理工作。上述工作成效如何?银保监会14日举行新闻通气会,多位部门负责人一同现身亮出成绩单。 “整治市场乱象是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迫切需要
随着市场的发展,赊销在交易中越来越普遍,这为保理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应收账款规模持续上升,回收风险加大,对保理服务的需求也必然快速上升。自然注册商业保理企业的企业越来越多,主要分为外资和内资注册
我们依托自身的产业经验和资源,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金融服务和解决方案。 我们依托自身的产业经验和资源,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融资方案,帮助客户实现更多的创新、取得更高的效率、获取更大的价值。我们设立了由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组成的金融板块,我们在海洋工程、道路运输车辆、能源化工及食品装备等领域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及其他多样化的创新金融解决方案
逐步成为集团公司的“资金归集平台、资金结算平台、资金监控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自2013年以来,公司业绩连续多年保持了20%以上增长速度,金融服务规模稳步提升,统筹盘活资源效果显著,资本实力大幅增强,风险防控卓有成效。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
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青金所”)是由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参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致力于建设公平、公开、电子化的金融基础资产流转市场,实现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在交易处理上,青金所采用“中央登记、中央交易、中央清算”的顶层设计模式,全面服务于各类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实现非标金融资产流转与投融资工具创设同步发展,构建互联网化金融发展新模式,引领金融混业经营大趋势
